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一段执法人员殴打妇女、儿童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不时传来惨叫声,这是一段因为拆迁引发的事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海口暴力拆违事件引争议,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到底谁的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1号,一段执法人员殴打妇女、儿童视频引发关注。事件发生在海口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执法人员正在对当地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视频中,数十名手持棍棒、身穿黑色制服、戴着头盔的男子对坐在地上的妇女和儿童进行殴打,视频中不时传来惨叫声。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对参与暴力执法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了处分及治安拘留。
【法律解读】
1、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谁有资格认定?
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具体认定职能部门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认定某一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物时,需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告知当事人有就涉案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物要求听证的权利,有委托专业人员代理参与听证的权利,违章建筑认定作出后,要依法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有就该认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2、法律当中规定的强拆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能够进行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3、撤职、免职、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最严重的就是联防大队7名队员被治安拘留,对这起案件的定性和处罚您怎么看?
根据被殴打妇女儿童的伤害程度,有可能构成下列罪名: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孰是孰非?
法律的基本要义是权力与责任对应,权利与义务对等,在海口拆迁打人事件中我们看到执法者说村民暴力抗法,村民说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各执一词。
首先要说明的是,暴力抗法当然是不对的,会涉嫌妨害公务罪这一罪名,轻则会被行政处罚,重则会被处以刑罚而入狱。但问题是,此次事件中“执法”也是备受争议,村民坚持说我在这住了十多年,现在你突然说是违法建筑,要把我赶尽杀绝,流离失所,我当然不干,我不是抗法,我是要保护我的基本居住权而已。所以,我认为这个“执法”是有问题的,至少是太过粗糙,没有沟通好宣传好,没有做好应有的社会风险评估,且动用了大量的人力,警力,社会影响不好;
至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殴打村民,尤其是妇女儿童事件,更于法不符。即使我们探讨的执法行为是完全正确的,村民在执法过程中确有对抗行为,执法人员也不应直接殴打,而应该保留证据,报警,由警察依法予以处理,确有构成违法或犯罪行为,应有法院等有司部门予以处理,而不是执法人员予以处以“私刑”,这不经无助与问题的解决,更是激化了矛盾,更何况被打的是妇女儿童。
5、违章建筑拆除与村民居住权该如何平衡问题?不分青红皂白一拆了之,是否过于武断?
海口拆迁目前反应出的情况是村民在此居住多年,且政府将房屋拆除后,村民无处安身,居住权无法保障,执法给社会及村民造成的负面影响远远超出了拆除违法建筑这一执法的原有目的。背离了执法的正当性原则。
行政处罚里的有一个基本原则即比例性原则,也叫禁止处罚过当原则,执法行为要采取对被处罚人损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如果一个执法的行为对被执法人造成的损害最终超出了执法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那么这个执法行为就是有问题的,就是违反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的,是要纠正的。
法律分析:
涉案人员就是与违法犯罪事件有关系的人。
涉案人员又叫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法律分析:
涉案人员就是与违法犯罪事件有关系的人。
涉案人员又叫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
前者适用比较广泛,可用于行政案件也可以用于刑事案件,后者只能用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律分析:
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
前者适用比较广泛,可用于行政案件也可以用于刑事案件,后者只能用于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律分析:
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
前者适用比较广泛,可用于行政案件也可以用于刑事案件,后者只能用于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律分析:
涉案人员就是与违法犯罪事件有关系的人。
涉案人员又叫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1、强制拆迁引发人员死亡事件处理办法
2、强制拆迁引发人员死亡事件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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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制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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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拆致人死亡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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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拆迁引发人员死亡事件处理,涉案人员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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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