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咨询
李春禹律师

李春禹律师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法律服务 集体土地流转 泛金融类法务服务

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一、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这件事说来话长,而这起家庭纠纷也源自14年前亲戚结婚的时候!

我家在城中村有一套住宅,如今面临拆迁,亲戚竟然要求分他一半拆迁款。

这个要求遭到严词拒绝后,随之引发了两个家庭的矛盾与争吵。原本大家的关系还算和睦,可是如今却引发这件事,关系变得急转而下!

这套房子是他卖给我们家的,但是房子的款项我家早已交付,并且房子在多年前也已经过户我家!

亲戚他要求分走一半拆迁款的依据是,如果不是他把房子卖给我家,我家如今也不会拿到这么多补偿款。

为了能够拿到拆迁款,亲戚多次为此付出了行动。

至于他有没有拿到拆迁款?

14年前,买卖这套房屋的整个过程!\n\n\n 要求和我平分拆迁款的亲戚,是我的亲舅舅。外婆和外公一生共育有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我的母亲排行第二,他比这个要和我家分拆迁款的舅舅大12岁。

2008年的时候,舅舅结婚的时候因为没有房子的事情和舅妈的娘家人闹得很不开心,因为舅舅说他在城里没有房子。

其实舅舅居住的地方距离市区也不算太远,只是因为当时那片区域还未开发,又距离舅妈的娘家有些距离,所以才会有这些事情。

为了买一套小区房,舅舅最后决定将他的半成品自建房出售,这个半成品自建房的地基已经打好了,一楼也已经装修好了,但是二楼和三楼却因为资金问题上一直没有动工。\n\n\n 舅舅原本是想有时间的时候,他就添砖加瓦一点点做起来的。

舅舅出售这套房子的时候,对外给出去的价格是22万元。因为宅基地卖给村外的人不能确权,所以有很多人来看了房子,却一直没有买下。

两个月以后,我父母听说舅舅还没有把房子卖出去,他们才决定买下这套房子。买这套房屋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我母亲的户口还在村里,可以和舅舅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我父母的工作地点离这套房子不远。

和舅舅将房屋的一切事宜谈妥后,这套房屋以总价18万成交,我父母一次性向舅舅支付了13万,剩下的5万元分三年还清。

向舅舅支付了13万以后,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和我家办理了过户手续。\n\n\n 这里我要再强调一点,宅基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虽然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是仅限于同村村民。

如果和同村之外的人进行交易,是不能办理各类过户手续的,并且双方私底下签署的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

我母亲能够过户,是因为她的户口还未迁走,户口一直和舅舅在同一个村庄中。

房子卖给我家后,舅舅直接把户口迁到了新买的房子中!\n\n\n 我家买下这套房屋后,一直遵循着舅舅以往的方式,有时间就添砖加瓦一点点将二楼和三楼造了起来,不过直到2015年才将整套房屋给装修了一遍。

舅舅将房屋卖给我家后,直接在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市区的100平的房子大概只要35万左右。

而舅舅在市区买了房屋,他也是非常直接地将户口从村里迁了出去,这个行为导致他后来在村庄拆迁时,几乎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从2011年开始,村庄附近就开始陆陆续续地迎来了开发与建设,不但交通方便快捷了许多,很多基础设施都跟了上来。

在买卖这套房屋的过程中,我家虽然没有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舅舅,但是尾款一直有按照约定还款。\n\n\n村庄是在2021年被通知要拆迁的,舅舅听到了拆迁补偿金额后,竟然要求和我家平分拆迁款!

由于舅舅的户口已经迁走,而外公外婆居住的老宅也已经变成了大舅舅的,所以我这位舅舅根本没有分拆迁款的资格。

舅舅曾找过其他兄弟姐妹协商,意思就是每家每户给他一些,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哪怕外公外婆出面,也没有人愿意分一部分给他。

正是因为其他兄弟姐妹的态度,才让舅舅找上了我家。拆迁方给了两个补偿方案,第一个是拿现金,第二个是拿安置房。\n\n\n 因为现在拆迁没以前的价格这么高了,所以经过一番衡量,我父母决定拿四套安置房。可是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舅舅却找上了门。

他要求我家和他平分拆迁款,后续听到我父母选择了四套安置房以后,又提出分他两套房子。

对于这种要求,我母亲是保持着非常犹豫的态度,不过我父亲却直接严词拒绝了这件事。多次被我父亲拒绝后,舅舅他把外公外婆给请了过来。\n\n\n 原本舅舅是希望外公外婆出面,我家会做出妥协,但是没想到外公外婆来了,我家也依然没有做出让步。

后面舅舅一直念叨,当年不是他把房子卖给我家,如今我家也不会分到四套安置房,但我父母从来没有做出回应。

我家拿到这几套房子的时候,我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曾出面调解过这件事,因为舅舅放话以后不会与我家有任何来往了。

当时他们提出让我家拿出一套房子给舅舅当作补偿,我父母虽然拒绝了,但是却愿意拿出二十万当作补偿,不过这笔钱最后还是没能给出去。

因为我父母提议,每家给舅舅20万当做补偿,可是却没有人进行回应。

结言:房子既然已经被自己买卖,那么现任房主的得失也和上一任房主无关。本文中,这位亲戚将房子卖给了别人,如今又想回来讨要拆迁款的因为是不对的。

亲情固然重要,但是却不能以这种方式去进行维护。我个人认为,哪怕给了这个亲戚一套房,他依然认为自己吃了亏。

二、家庭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

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款家人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

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拆迁补偿款分配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

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你家的拆迁补偿款是多少

2、你家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

3、你家的拆迁补偿款怎么算

4、拆迁 补偿款

5、拆迁补偿钱

6、拆迁补偿 赔偿

7、拆迁补偿款给多少

8、拆迁补偿千万

9、拆迁补偿款怎么算

10、拆迁补偿款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你家的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亲戚投靠户被拆迁有补偿吗,亲友投靠落户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9月15日
亲戚拆迁的房子,拆迁款被亲戚领走了怎么办

25年09月15日
李佳欣律师:亲戚成为拆迁户,亲戚家户口落在我家 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9月15日
拆迁房被亲戚卖了,起诉前房子已经卖给亲戚了 亲戚又把房子卖掉了 还能撤消了吗

25年09月15日
房屋拆迁亲戚,拆迁房能直接办到亲戚名下吗

25年09月15日
亲戚介绍拆迁房可以买吗,亲戚要拿我的房子注册公司

25年09月15日
李杨杨律师:亲戚成了拆迁户,亲戚家户口落在我家 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9月15日
汪文明律师:亲戚都成了拆迁户,拆迁亲戚户口在里面要分钱给他吗

25年09月15日
你亲戚的房子要拆迁,亲戚家的人在我家户口有影响吗

25年09月15日
拆迁房能赠给亲戚吗现在,无偿赠送房子给亲戚要交税吗

25年09月15日
农村拆迁赔款怎么算赔偿金额,农村拆迁赔付标准

25年09月15日
拆除工程的补偿金额如何计算的,拆除资金怎么计算

25年09月15日
拆迁房具体金额是什么,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9月15日
拆迁前会告诉赔偿金额吗,地质大学家属区拆迁改造赔偿金额

25年09月15日
张涛律师:拆迁户奖励金额,联志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奖励优惠办法

25年09月15日
怎么查拆迁赔偿金额呢,怎样才能查拆迁补偿金

25年09月15日
怎么查询拆迁款赔偿金额,拆迁赔偿款利息怎么算的呢

25年09月15日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怎么确定,房屋拆迁赔偿怎么算

25年09月15日
农村亲戚拆迁补偿,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25年09月15日
集建房拆迁补偿政策,农村宅基地拆迁应要如何补偿

25年09月15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9月15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9月15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9月15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9月15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15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15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9月15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9月15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9月15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9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