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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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你家的拆迁补偿款,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一、自家的房子即将拆迁,亲戚听到补偿金额后,竟想分走一半拆迁款!

这件事说来话长,而这起家庭纠纷也源自14年前亲戚结婚的时候!

我家在城中村有一套住宅,如今面临拆迁,亲戚竟然要求分他一半拆迁款。

这个要求遭到严词拒绝后,随之引发了两个家庭的矛盾与争吵。原本大家的关系还算和睦,可是如今却引发这件事,关系变得急转而下!

这套房子是他卖给我们家的,但是房子的款项我家早已交付,并且房子在多年前也已经过户我家!

亲戚他要求分走一半拆迁款的依据是,如果不是他把房子卖给我家,我家如今也不会拿到这么多补偿款。

为了能够拿到拆迁款,亲戚多次为此付出了行动。

至于他有没有拿到拆迁款?

14年前,买卖这套房屋的整个过程!\n\n\n 要求和我平分拆迁款的亲戚,是我的亲舅舅。外婆和外公一生共育有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我的母亲排行第二,他比这个要和我家分拆迁款的舅舅大12岁。

2008年的时候,舅舅结婚的时候因为没有房子的事情和舅妈的娘家人闹得很不开心,因为舅舅说他在城里没有房子。

其实舅舅居住的地方距离市区也不算太远,只是因为当时那片区域还未开发,又距离舅妈的娘家有些距离,所以才会有这些事情。

为了买一套小区房,舅舅最后决定将他的半成品自建房出售,这个半成品自建房的地基已经打好了,一楼也已经装修好了,但是二楼和三楼却因为资金问题上一直没有动工。\n\n\n 舅舅原本是想有时间的时候,他就添砖加瓦一点点做起来的。

舅舅出售这套房子的时候,对外给出去的价格是22万元。因为宅基地卖给村外的人不能确权,所以有很多人来看了房子,却一直没有买下。

两个月以后,我父母听说舅舅还没有把房子卖出去,他们才决定买下这套房子。买这套房屋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我母亲的户口还在村里,可以和舅舅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我父母的工作地点离这套房子不远。

和舅舅将房屋的一切事宜谈妥后,这套房屋以总价18万成交,我父母一次性向舅舅支付了13万,剩下的5万元分三年还清。

向舅舅支付了13万以后,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和我家办理了过户手续。\n\n\n 这里我要再强调一点,宅基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虽然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是仅限于同村村民。

如果和同村之外的人进行交易,是不能办理各类过户手续的,并且双方私底下签署的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

我母亲能够过户,是因为她的户口还未迁走,户口一直和舅舅在同一个村庄中。

房子卖给我家后,舅舅直接把户口迁到了新买的房子中!\n\n\n 我家买下这套房屋后,一直遵循着舅舅以往的方式,有时间就添砖加瓦一点点将二楼和三楼造了起来,不过直到2015年才将整套房屋给装修了一遍。

舅舅将房屋卖给我家后,直接在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市区的100平的房子大概只要35万左右。

而舅舅在市区买了房屋,他也是非常直接地将户口从村里迁了出去,这个行为导致他后来在村庄拆迁时,几乎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从2011年开始,村庄附近就开始陆陆续续地迎来了开发与建设,不但交通方便快捷了许多,很多基础设施都跟了上来。

在买卖这套房屋的过程中,我家虽然没有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舅舅,但是尾款一直有按照约定还款。\n\n\n村庄是在2021年被通知要拆迁的,舅舅听到了拆迁补偿金额后,竟然要求和我家平分拆迁款!

由于舅舅的户口已经迁走,而外公外婆居住的老宅也已经变成了大舅舅的,所以我这位舅舅根本没有分拆迁款的资格。

舅舅曾找过其他兄弟姐妹协商,意思就是每家每户给他一些,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哪怕外公外婆出面,也没有人愿意分一部分给他。

正是因为其他兄弟姐妹的态度,才让舅舅找上了我家。拆迁方给了两个补偿方案,第一个是拿现金,第二个是拿安置房。\n\n\n 因为现在拆迁没以前的价格这么高了,所以经过一番衡量,我父母决定拿四套安置房。可是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舅舅却找上了门。

他要求我家和他平分拆迁款,后续听到我父母选择了四套安置房以后,又提出分他两套房子。

对于这种要求,我母亲是保持着非常犹豫的态度,不过我父亲却直接严词拒绝了这件事。多次被我父亲拒绝后,舅舅他把外公外婆给请了过来。\n\n\n 原本舅舅是希望外公外婆出面,我家会做出妥协,但是没想到外公外婆来了,我家也依然没有做出让步。

后面舅舅一直念叨,当年不是他把房子卖给我家,如今我家也不会分到四套安置房,但我父母从来没有做出回应。

我家拿到这几套房子的时候,我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曾出面调解过这件事,因为舅舅放话以后不会与我家有任何来往了。

当时他们提出让我家拿出一套房子给舅舅当作补偿,我父母虽然拒绝了,但是却愿意拿出二十万当作补偿,不过这笔钱最后还是没能给出去。

因为我父母提议,每家给舅舅20万当做补偿,可是却没有人进行回应。

结言:房子既然已经被自己买卖,那么现任房主的得失也和上一任房主无关。本文中,这位亲戚将房子卖给了别人,如今又想回来讨要拆迁款的因为是不对的。

亲情固然重要,但是却不能以这种方式去进行维护。我个人认为,哪怕给了这个亲戚一套房,他依然认为自己吃了亏。

二、家庭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

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款家人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

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拆迁补偿款分配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

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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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你家的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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