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位于固安县城西,廊涿公路两侧。涉及固安县宫村镇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宫西村、太平庄、北芦庄共六个村街的建设。
项目开发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原则,拆迁建设分三期进行。一期项目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至2024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位于固安县城西,廊涿公路两侧。
涉及固安县宫村镇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宫西村、太平庄、北芦庄共六个村街的建设。
项目开发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原则,拆迁建设分三期进行。
一期项目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至2024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
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改造范围及标准:
烟库片区:位于固镇县城关镇五小周边,谷阳路北侧、迎宾大道南侧、东风路东侧、烟库巷西侧,改造片区约115亩。
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头振亚华门片区地块一:位于振亚华门小区西,南至浍河路,北至谷阳路,东至白马商城,西至黄园路,总占地76亩,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提升类改造为主振亚华门片区地块二(含农工巷、体育巷改造):位于县委大院东侧,南至浍河路北至谷阳路,东至黄园路,西至县委大院(以红线为准),总占地约30亩,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3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为主谷阳花园片区:南至谷阳路,北至迎宾大道,东至黄桥路西至黄园路,总占地79亩,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农村改革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基本生活也已经得到保障,而接下来农村的改革任务将会逐步提高农村基本生活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进而推动农村逐步实现城镇化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
农村改革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基本生活也已经得到保障,而接下来农村的改革任务将会逐步提高农村基本生活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进而推动农村逐步实现城镇化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位于固安县城西,廊涿公路两侧。
涉及固安县宫村镇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宫西村、太平庄、北芦庄共六个村街的建设。
项目开发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原则,拆迁建设分三期进行。
一期项目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至2024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
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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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固安县农村宅基地补偿,固安拆迁村庄有哪些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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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一口价,一平方补多少,要看房屋所在片区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评估报告。补偿款一般含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三项。您对评估价不认可,可在收到报告十日内申请复核,别急着落笔签字。
在行政争议化解实务当中,省级检察院抗诉、省高级法院提审,属于启动标准严苛、适用审慎的法律监督纠错程序,适用前提是案件存在重大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偏差,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与司法公正。因此,需要律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研判能力,精准辨析原审裁判与地方规章、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在穷尽常规诉讼救济路径后,为当事人打通权利救济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杨在明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节目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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