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云南省昭阳区耕地破坏案中案,查处多年依法处理 坐落于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十三组213国道旁《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租用官坝13组9户村民5余亩土地,经昭阳区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同意,于2007年5月成立,主要从事机械设备与建筑辅助材料租赁的主要业务,从几千元到现在的几十万元每年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 2020年1月5日,官坝社区主任要侵占出售获利,先以城管口头通知无条件搬走,依法素要相关法律文书离去。 2020年1月13日早晨,龙泉官坝领导又怂恿官坝12组村民程宗路,煽动组织50多社会闲杂人员到李德力经营场地,恐吓逼搬,其中好心的村民说;有3名服刑刚释放与吸毒人员数名,叫领导力小心,李德力报警,他们才不得已离开。 以此无法达到侵占目的,龙泉官坝领导又以权钱交易,说李德力企业堆放物资与停放机械改变了土地性质,带土管2020年2月18日到李德力经营场地丈量,对李德力做询问笔录,2020年3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3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恢复土地原貌,2020年3月16日谎称我自行拆除验收结案。 程宗路与张光德2020年4月30日下午又带20余人打着执法名义,对我企业经营的防盗、电力设施与物资进行了机械打砸毁坏,经营场地遭到程宗路、张光德明等人知故犯违反土地法,划成房屋地基500元一平方米出售给他人种钢筋混凝土。 李德力向昭阳区公安分局反映后,龙泉派出所在信访平台回复:50多人属本地村民,其中吸毒与服刑人员已改过自新,并让李德力尊重他们,打砸破坏李德力企业财产,是官坝主任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拆迁任务,同意拆除李德力企业的部分围墙与实施,说经营防盗设施属违建,该行为不归公安部门管辖。 将此回复意见反映到昭阳区政法委,依然回复是官坝主任为了完成龙泉办事处领导下达的拆迁任务,其犯罪事实不实。 于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昭阳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部门回复,经反映的土地地块检索,该反映地块没有任何征地拆迁与重大项目报批,该地块处于闲置状况。 依法向政府反映,昭阳区自然资源局回复,是依法办理,无执法错误,官坝13组被流转征用60多亩耕地,是经村民一事一议与党委讨论决定,同意归并土地用于发展官坝的集体经济,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只有3.6亩是基本农田,但未履职执法恢复,属徇私枉法、包庇破坏耕地犯罪的行为。 向云南省纪委监委反映没有任何书面处理回复,申请昭阳区人民政府与昭通市政府部门复查与复议,均称不在职权范围内,不予受理,要求诉讼解决。 李德力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官以事实不清,驳回诉讼,并判李德力自行诉讼费用。 李德力不服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中院法官唐丽开庭审理,认为虽然事实清楚,但不适应民事诉讼,驳回李德力的民事诉讼请求,撤销昭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裁定,退还李德力一、二审诉讼费用,要求行政诉讼解决。 李德力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时,法院的法官欧继萍在法庭上释明,诉讼主体不是昭通市人民政府,应该诉讼的违法主体是昭阳区人民政府,要求撤诉,重新提交新的行政诉讼材料,李德力将昭阳区人民政府列为被告,中级法院法官欧继萍未经开庭,以不予支持行政诉讼为由,驳回起诉,要求李德力信访解决。 李德力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法官赵学军未经开庭,就作出裁决,维持中院原判,同样要求李德力信访解决,李德力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数月无果,经多次向国家最高院反映投诉,才得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但至今未曾开庭。 由于昭阳区自然资源局未履职劝阻遏制,导致昭阳区人民法院2007年11月20日强制执法恢复的《昭通市和谐钢厂》以租代征占地,被严重毁坏的官坝11、12、13组72.98亩耕地,以及未造成破坏130余亩基本农田,遭到昭阳区龙泉官坝领导以30万-50万元一亩出售90亩给商用企业使用。 2020年8月因政府行政整治大棚房要求,对官坝12组的《昭阳区官坝核桃厂》与《昭阳区石庄生态园》强制拆除恢复的耕地,以及官坝11、12、13组1000多亩基本农田,被龙泉官坝领导利用拆迁款进行违规流转征用后。私自搭成铁皮大棚与石头水泥硬化为建钢材物流市场、扶贫车间、停车场,大棚房是以7至28元一平方米每月出租,土地是以每年2至6万元一亩出租获利。造成官坝耕地300多亩毁坏,昭阳区政府信息网并给予公布,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于是龙泉官坝领导利用土地出租的收益,每年多达3000多万元,按官坝一事一议发展集体经济纪要,社区整体8700多村民分红计算,每人年收益为3000多元,确实可以改善当地村民生活,但村民讲,3年多也未曾分过,每年给官坝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200—400元收益,是流转120亩耕地的农户才有的福利,只是在2021年领过一次,昭阳区政府信息网公布的不实。 昭阳区土管部门与龙泉办事处领导,对我企业讲国家法律,对自己就不按土地法第七条遵守法律,事实存在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弟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74、77、79条与刑法第228、275、293、342、410条的相关规定,公开藐视法律、挑战党性、架空中央国务院政权,以权未批强建,纵容犯罪,严重失职等问题。 在群众申请违法占地查处、复查、复核中,省自然资源厅经多次调查核实,三次撤销辖昭阳区与市土管部门查处,作出的不合规意见,要求依法重新办理。 但由于是昭阳区政府基层干部违规问题,地方相关部门出于地方保护,却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造成群众重复反映、浪费国家行政资源的情况,一事多年未得到实质性处理。因此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的龙泉官坝领导也没受到国家法律制裁,毁坏的土地也未依法恢复,一个晋升为昭阳区太平办党工委书记兼四级调员,另一个则提升为昭阳区副区长,并主管昭阳区的自然资源工作。 于是昭阳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自然资源、信访部门还以缠访、闹访、给政府施压为由,帮助相关领导以刑化事,打击报复反映他们的群众。 国家信访局2024年1月3日督办,区自然资源局回复:经查:龙泉官坝流转征用约300多亩耕地(主要为:官坝安置点、钢材物流市场、扶贫车间、停车场)。千多亩耕地不实,称非法越权批准、流转征用耕地的查处工作正在推进。 昭阳区龙泉办事处2024年2月30日回复,官坝安置点占用60亩耕地是归并流转所得,建设钢材物流市场、扶贫车间铁皮房、停车场的300多亩耕地,是经党委共同讨论决定,同意流转征用,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提升人居环境,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予进行整改。 在强烈的民众反映下,2024年3月5日中央决定对昭阳区违规流转征用耕地案进行第二次督办,组织工作组展开调查核实相关工作。
正义网7月21日电(记者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自2013年最高检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表示,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可概括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
陈正云告诉记者,该类职务犯罪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一些省的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至80%。
”陈正云说。
谈到窝案串案问题,陈正云表示,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他举例,如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占30.07%;省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这类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生产生活实行一系列财政补贴,被农民群众称为“民心钱”、“暖心钱”。
但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
据介绍,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
他们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
”陈正云说。
对于该类犯罪的发案环节,陈正云表示,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
其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
据统计,检察机关查办的发生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有14937人,占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5%。
“尤其是在这些环节,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陈正云介绍,检察机关在涉农扶贫领域共查处渎职犯罪4617人,占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总人数的16%。
法律分析:
昭通狄家沟水库进行了招标,招标内容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包含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各阶段勘察设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区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
同时,要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前者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联单位人员。
法律分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1.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上述(2)、(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
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
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2.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结语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需要明确界定其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然而,合法行为和一般礼节性馈赠不属于受贿罪范畴。
同时,区分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
因此,准确划定界限是确保法律适用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正义网7月21日电(记者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自2013年最高检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表示,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可概括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
陈正云告诉记者,该类职务犯罪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一些省的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至80%。
”陈正云说。
谈到窝案串案问题,陈正云表示,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他举例,如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占30.07%;省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这类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生产生活实行一系列财政补贴,被农民群众称为“民心钱”、“暖心钱”。
但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
据介绍,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
他们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
”陈正云说。
对于该类犯罪的发案环节,陈正云表示,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
其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
据统计,检察机关查办的发生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有14937人,占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5%。
“尤其是在这些环节,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陈正云介绍,检察机关在涉农扶贫领域共查处渎职犯罪4617人,占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总人数的16%。
法律分析:
1.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上述(2)、(3)两点说明,区分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获得的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而取得。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
在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中,取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折扣、佣金是正当业务行为;
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2.划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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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母鹿社区2023拆迁,昭阳区耕地破坏案追踪:多年查处无果,涉及官商勾结与权力滥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母鹿社区2023拆迁,两年查涉农扶贫职务犯罪28894人多抱团腐败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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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核实:司法部平台查执业信息、要律所固话回拨核实、律师费必须进律所账户;要求转个人微信或支付宝的,一票否决。
安置人口按土地现状调查或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截止时点锁定,截止日前出生并持有出生证明的多数地区应计入;各地锁定时点不同,须看当地方案原文。
外嫁女能否分到补偿款取决于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规民约与村民会议以“外嫁”为由排除妇女的条款无效,民主表决也对抗不了平等保护。
诉讼费不是按标的额收:不论补偿争议金额多大都按件计收,行政赔偿案件免交受理费,调解或撤诉再减半,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3个月,拆迁案件两审走完通常一年左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只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比审限更容易漏掉。
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本身即违法;不知道谁拆的,可提供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违法强拆的赔偿不得低于合法征收应得补偿。
收补偿安置协议属行政协议,对方不履行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先发书面催告固定时间线,别按民事合同起诉。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旧城区改建中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合条例的,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并修改;意见要书面提交并写到条款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