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咨询

  为全面落实单县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县政府决定对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目的

  道路拓宽

  二、征收部门

  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

  单县村镇建设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

  四、征收范围

  该片区位于东护城堤东,君子路西,胜利路北,胜利路北侧建设带后消防通道南。征收范围以单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五、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签订协议期限: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六、补偿

  (一)补偿范围:

  ①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其它集体土地及附属设施依据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被征收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的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包干补偿或据实评估补偿。

  违章建筑及突击装饰装修不予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拆除,否则,将按违章建筑总造价的5%-10%进行处罚,由相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按商业房屋给予补偿。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为出让土地,且用途为商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房屋用途为商业。

  3、被征收合法住宅房屋用作营业用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认定为住宅改非住宅房屋,按照住宅改非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连续1年以上纳税申报记录;

  (2)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地点一致;

  (3)沿城市主次干道、属于纵深不大于14米的同一幢建筑主体(纵深大于14米的按14米进行逐次分段)或纵深8米以内正在经营的合法连体建筑。

  4、对不沿城市主次干道以及虽沿城市规划道路但未开通、实际正在经营的住宅房屋,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连续1年以上纳税申报记录;

  (2)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地点一致;

  5、砖木四等以下房屋、达不到测绘规范要求的房屋、地下室、夹层、简易房、棚房等,根据《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公布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其重置价值。

  6、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公布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其重置价值。

  7、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公益基础设施等房屋,根据房屋所在区位、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参考政府公布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和定期公布的各类结构房屋建安成本指导价格结合房地产市场状况评估其价值。

  (二)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办法:由依法成立的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标准:

  1、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为依据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使用人支付搬迁费;选择产权调换的,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被征收房屋有承租人的,对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由法院强制执行的不再支付搬迁费)。

  2、临时安置费:因征收住宅房屋需要临时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对实行货币补偿的,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算。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从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并交钥匙之日起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至产权调换交付之月止;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算;高层住宅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实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双倍支付逾期临时安置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首次支付被征收人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费:

  (1)对不沿城市主次干道以及虽沿城市规划道路但未开通、实际正在经营的住宅房屋,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连续1年以上纳税申报记录;

  ‚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

  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合法房屋实际正在经营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算。被征收房屋有承租人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各占50%的比例分配。

  (2)征收符合《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不支付其临时安置费。

  ①对选择货币补偿,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3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费。

  ②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支付期限从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并交钥匙之日起,至产权调换交付之月止;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因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逾期停产停业损失费,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止;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交钥匙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止。

  ③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合法房屋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七、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总体规划,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符合房屋产权调换条件的,均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并申请给予住房保障的,可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 商业用房产权调换地点:

  1、在本片区就近指定的安置区内集中安置,按排名先后依次挑选;

  2、商住用房回迁住房的,在指定区域安置。

  (二)住宅产权调换地点:在本片区就近指定的安置区内集中安置。具体位置按规划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标准、户型和面积:

  1、产权调换房屋标准:

  (1)住宅用房: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小高层或高层安置住房。住宅房屋按本区域规划确定为框架结构,外墙按国家规定设保温层,水泥沙浆地面,窗为塑钢窗。单元楼梯口安装楼宇门;有进户门。厨房、卫生间管道预留口,不设器具。供电供水采用一户一表。楼房预留有线电视、天然气、电话、宽带、供暖接口。开户费和使用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2)商业用房:按照规划方案及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设。

  2、房屋户型、建筑面积:通过摸底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户型,正式公告给予公布。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最终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四)配套设施:以规划设计为准。

  (五)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以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测算均价为基础,结合征收项目实际,评估确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平均价格。

  (六)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结算办法: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只发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其他评估价值暂不发放,作为核算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费用,双方结算完毕后,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七)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择:

  以丈量、签订协议、搬迁交钥匙的综合先后顺序,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就近套靠的原则依次在安置范围内挑选,并予以公示。

  (八)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按每户10000元(以自然院落为准)给予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按时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占合法土地使用权面积的15%按安置房价格进行安置补助,该面积仅作为本户产权调换指标,不能现金结算,不能转让、赠与他人。

  依法强制执行的将取消以上奖励和补助。

  八、过渡方式

  由被征收人自行寻找周转用房过渡。

  九、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36个月: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钥匙之日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自法院强制执行之日起)到交付产权调换房屋之月止。

  十、其他事项

  (一)结算入住时须凭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人身份证明办理结算入住手续。

  (二)入住前必须一次性结清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单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单县张花园安置区南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山东临淄火车站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25年08月13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25年08月13日
深圳征收房屋补偿价格

25年08月13日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纪念堂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5年08月13日
深圳拆迁补偿政策

25年08月13日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问题回答

25年08月13日
深圳房屋征收补偿

25年08月13日
在建房屋征收怎么办,农村房子征收了再去哪里建房

25年08月13日
房屋买卖未过户,遇到征收原房主领走征收补偿款该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

25年08月13日
保全庄村拆迁补偿,保定拆47个村补偿政策

25年08月13日
来宾农村拆迁事件,来宾市房屋拆迁补偿

25年08月13日
成都市武侯区拆迁补偿赔偿,2021年成都市武侯区拆迁补偿

25年08月13日
拆迁补偿460万,国家征收果树土地补偿标准2024最新消息

25年08月13日
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给予补偿吗,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25年08月13日
拆迁补偿叫什么,什么是安置补偿费

25年08月13日
拆迁补偿协议合同无效,拆迁补偿不合理已经签字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磐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磐安山早村今年拆迁计划

25年08月13日
政府拆迁补偿账申请,拆迁补偿款怎么领取?

25年08月13日
浏阳拆迁补偿,独生子女户拆迁补偿政策

25年08月1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