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土地、房屋征收,大型厂房、养殖场、果园征收,房屋违建、危房认定,违法占地,国家赔偿等有关土地、房屋而引起的纠纷,在直接代理或参与的数百起案件中,始终贯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最大化地争取合法利益。
01前言
商业社会,企业信用不仅是其市场声誉的体现,更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信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信用受损的情况。此时,企业信用修复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短期利益,更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02基本案情
2020年8月24日,一起交通事故震惊了吉安县的街头巷尾。肖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杨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车不幸相撞,导致杨某受伤严重。
{"ctype":2,"value":"2fdda3cc7cd98d10269d78ad333fb80e7aec90e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fdda3cc7cd98d10269d78ad333fb80e7aec90e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经交警调查,肖某被认定负事故全责。然而,面对赔偿责任,肖某及其所属的吉安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却迟迟不予履行。
杨某在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经过审理,吉安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5日判决肖某及某运输公司连带赔偿杨某高达227余万元的损失。然而,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赔偿义务。
03 执行情况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杨某于2021年8月19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迅速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划拨了被执行人肖某的银行存款3余万元。随后,经过深入调查和研判,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名下有多辆机动车可供执行,并立即对这些车辆进行了查封。
然而,执行过程中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本案执行标的巨大,且被执行人的财产有限,若强行拍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为此,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一方面积极为杨某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另一方面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筹集资金履行赔偿义务。
2021年12月9日,在法院的再次组织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支付赔偿款。现肖某及某运输公司已按约履行了第一笔38万元的赔偿款,法院也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失信及限高信息进行了删除和屏蔽。目前,该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双方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04案例中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ctype":2,"value":"7dd98d1001e93901084bf9a269ec54e737d196e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dd98d1001e93901084bf9a269ec54e737d196e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在本案中,吉安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了肖某及某运输公司连带赔偿杨某的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因此,杨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5典型意义
刑天律师认为,本案充分展现了吉安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措施的智慧与担当。
法院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出发,寻找平衡点。通过信用修复机制,既让被执行人得以继续经营、分期偿还债务,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ctype":2,"value":"3801213fb80e7bec7893777d3d2eb9389a506be4","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801213fb80e7bec7893777d3d2eb9389a506be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善意执行的理念,也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企业信用修复案件受案范围裁判文书网信用修复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中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时常面临各种挑战和困境。
特别是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如何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司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九江市柴桑区法院在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积极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这一案例不仅展示了法院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利益方面的智慧与担当,也体现了法院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
本案例的详细记录和分析,旨在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帮助企业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化解矛盾。
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一案例的分享,推动更多司法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机制,为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案情简介】2021年4月6日,许某某在江西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某塑料制品公司)工作时不幸受伤,被评定为六级伤残。
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许某某遂将某塑料制品公司及其股东何某某、向某某告上法庭。
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简称柴桑区法院)调解,公司需赔偿许某某45万元,两位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调解生效后,公司及其股东并未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经过】2022年2月11日,许某某向柴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公司账户余额为零,股东银行账户资金也十分有限。
实地走访显示,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和产品滞销已停工停产。
公司表达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恢复生产的愿望。
柴桑区法院面对这一挑战,转变执行策略,决定对某塑料制品公司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
这意味着在查封期间,这些设备仍可用于生产,但不得变卖或转卖。
同时,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某塑料制品公司立即支付30万元,余款约定于6月底前履行完毕。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柴桑区法院还启动了信用修复机制,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的失信和限高措施。
此举使得某塑料制品公司成功获得银行信用贷款,企业得以重新投入生产经营。
【案例意义】本案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与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之间的平衡与担当。
刑天律师认为,柴桑区法院通过灵活运用“活封活扣”和执行和解措施,以及主动运用信用修复机制,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这一做法不仅助力企业缓解了债务压力,还为其重新投入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
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司法执行不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企业间因买卖合同纠纷而对簿公堂时,如何既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被执行企业造成过大的冲击,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案——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典型案例。
本案中,丰城市法院灵活运用“活查活封+信用承诺”机制,通过深入调查、多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前言旨在简要介绍本案的背景和基本情况,为后续案例的详细分析提供铺垫。
通过本案的探讨,我们期望能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进一步推动司法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9日,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包装材料的买卖合同。
在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依约交付包装材料后,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却未能按时支付多笔货款。
经多次催告无果,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不得不将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2021年9月30日,经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分期向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46余万元,并承担了案件受理费用。
然而,调解生效后,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支付了7万元货款,剩余款项一直未予支付。
【执行情况】
2021年11月9日,丰城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丰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9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并无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
2021年12月8日,执行人员依法前往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工厂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并查封了该公司仓库内存放的运动鞋。
了解到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当前的经营困境后,执行法官意识到简单采取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并拍卖查封物品,虽能短期内执行到部分案款,但可能对公司的长期运营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陷入恶性循环。
因此,在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下,被执行人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表现出积极的还款意愿,并表达了若被直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获得银行贷款,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面临倒闭风险的担忧。
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转变执行策略,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阐释放水养鱼胜于竭泽而渔的道理,鼓励其为被执行人提供自我挽救的机会;
另一方面促成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对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库存物品运动鞋采取“活查封”措施,暂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便其继续正常运营并分期分批偿还债务。
这一举措为该公司提供了喘息之机,其生产经营状况逐渐好转。
截至2022年3月28日,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清偿了本案拖欠的货款39万余元。
【案例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
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积极运用“活查活封+信用承诺”机制激励涉案企业诚信经营、重获生机的典型范例。
在执行过程中,丰城市法院深入被执行企业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后,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引导企业作出信用承诺并暂缓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为企业提供了自我挽救的机会和空间。
刑天律师认为这一做法不仅有助于案件的顺利执结和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更彰显了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
企业信用修复案件受案范围裁判文书网信用修复
企业如何通过合法途径修复信用 企业信用修复律师朱晓凯
1、拆迁补偿陷阱
2、拆迁应对
3、面临拆迁
4、拆迁补偿问题
5、拆迁的问题怎么解决
6、拆迁补偿机制
7、拆迁补偿中的猫腻
8、拆迁补偿怎么处理
9、拆迁对策
10、如遇拆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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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危机怎么化解,企业信用修复案件受案范围裁判文书网信用修复
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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