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有时会出现被征收人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还没有拿到拆迁补偿款就死亡的情况。这时候,后续就很容易发生拆迁补偿利益继承的民事纠纷,经常会乱成一锅粥。那么,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不要着急,法律会给我们明确的解决办法。
我们要搞清楚何为继承,如何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拆迁中,被征收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作为房屋的替代价值,也是可以被继承的。
如被征收人留有遗嘱,则按其遗嘱继承;如没有,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征收方实施拆迁并给付拆迁补偿款后,各继承人可依据其对房屋的继承情况要求应当分配的财产份额。
当各继承人关于拆迁补偿款的继承出现民事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解决:
一、自行协商:
当事人双方之间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双方都愿接受的协议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继承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应遵守并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或经过调解,还是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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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