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讲座内容,拆迁补偿不公?慎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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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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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拆迁 集体土地拆迁

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房屋征收拆迁讲座内容,拆迁补偿不公?慎签空白合同!

一、拆迁补偿不公?慎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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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不公?千万别轻易签字!立即收集证据,咨询律师维权。提升法律意识保护自己权益刻不容缓;参与讲座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社会监督透明度。

二、拆迁补偿协议不给怎么办

空白协议,在拆迁中并不陌生,签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也不少。

因此引发了许多纠纷,一是直接影响着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二来也是地方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而且,空白协议从法律上来说,有欺诈性,不符合法律遵循的公平正义理念。

从实质上说,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杜绝“空白协议”的出现,尤其是在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的拆迁当中。

既然“空白协议”应该要被禁止,那为什么会频繁出现在拆迁过程中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本文,由在明律师结合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来为您讲解拆迁中的“空白协议”现象。

空白协议出现原因:

几乎所有的拆迁,拆迁方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会采用各种方式来压缩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

随着拆迁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政府便逐渐收紧了拆迁政策,暴力拆迁也越来越没有空间。

于是,拆迁方改变了战略战术。

他们抓住民众不懂法、贪图小便宜的弱点,用“合法”的手段诓骗被拆迁人以极不合理的代价让出房屋,这就有了“空白协议”的出现。

在明律师通过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

通常,会有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拆迁方的人员一起拿着空白协议上门找被拆迁人签字。

当被拆迁人质疑为什么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这一行人通常会说:

“相关程序还在审批,反正补偿不会少你的,你优先签了字就可以优先选房子或者有其他好处”;

或者只要是被拆迁人提的条件都通通答应,前提是先把空白协议签了……很多被拆迁人一是因为不懂法,二是因为对政府和村集体、村委会的信任,当然也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便在拆迁方的忽悠下,糊里糊涂签了空白协议。

而麻烦也就接踵而至……

签空白协议的后果:

在明律师在大量的代理案件中发现:

几乎所有签了空白协议的被拆迁户,最后拿到的拆迁补偿基本都被折半降低。

而当初不管是拆迁方还是村集体许诺的“好处”都没有实现,或者就算实现了,比起自己折价损失的拆迁补偿,也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当……这时候这些签了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而再想要维权,因为是“自愿”签的字,从取证到诉讼,都难上加难了。

因此,在明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

空白协议绝对不能签。

从很多实际案例来看,无论拆迁方是威逼还是利诱,千万不要签订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对于签订方非常危险,很多合法权益会因为这一时的疏忽没法保证。

对此最好的方法,被拆迁人用录音将拆迁协议的内容记载下来。

或者,将协议的内容落实到纸面上,请拆迁公司的负责人签字。

等到有了正式协议,再进行交换。

签了空白协议怎么救济?

很多人说:

”哎呀!不好,那我签了空白合同该怎么办啊!“到了这时,就进入事后救济阶段。

在签空白合同时或者签订后,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无论是照片、书面文件还是录音、录像,都可以保留,只要能够证明当时签订的是空白协议。

如果证明是空白协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变更的。

而后具体的操作办法,要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

三、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起诉讼。

实践中接触到很多类似案件,大多都因举证困难而落入被动。

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一定不要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必须等双方谈妥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制作好合同后,再行签署。

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因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故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其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拆迁人故意隐瞒拆迁范围,意图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拆迁人可以在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后,通过法律调查以确认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确定征收拆迁项目的实质范围以及合法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经生效,虽然被拆迁人可以主张这份合同被拆迁方动了手脚,但是合同在未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可变更前,拆迁人可以以这一纸合同,启动后面的程序,要求被拆迁人搬离涉案房屋交付拆迁人拆除。

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

这提示拆迁方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

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法定的录音、录像等手段来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房屋如果面临着拆迁的话,那么必须要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协商,然后确定最终的补偿的方案,在签署了相关的补偿协议书之后就不能够随意的反悔,确实存在着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可以维权。

一、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反悔行不行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

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

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

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四、拆迁已签字但补偿不合理

一、拆迁已签字但补偿不合理应该怎么办1、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撤销。

方法具体如下:

(1)一旦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拆迁补偿的标准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空白拆迁协议陷阱多,你签了吗?

空白协议,在拆迁中并不陌生,签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也不少。

因此引发了许多纠纷,一是直接影响着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二来也是地方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而且,空白协议从法律上来说,有欺诈性,不符合法律遵循的公平正义理念。

从实质上说,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杜绝“空白协议”的出现,尤其是在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的拆迁当中。

既然“空白协议”应该要被禁止,那为什么会频繁出现在拆迁过程中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本文,由在明律师结合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来为您讲解拆迁中的“空白协议”现象。

空白协议出现原因:

几乎所有的拆迁,拆迁方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会采用各种方式来压缩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

随着拆迁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政府便逐渐收紧了拆迁政策,暴力拆迁也越来越没有空间。

于是,拆迁方改变了战略战术。

他们抓住民众不懂法、贪图小便宜的弱点,用“合法”的手段诓骗被拆迁人以极不合理的代价让出房屋,这就有了“空白协议”的出现。

在明律师通过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

通常,会有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拆迁方的人员一起拿着空白协议上门找被拆迁人签字。

当被拆迁人质疑为什么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这一行人通常会说:

“相关程序还在审批,反正补偿不会少你的,你优先签了字就可以优先选房子或者有其他好处”;

或者只要是被拆迁人提的条件都通通答应,前提是先把空白协议签了……很多被拆迁人一是因为不懂法,二是因为对政府和村集体、村委会的信任,当然也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便在拆迁方的忽悠下,糊里糊涂签了空白协议。

而麻烦也就接踵而至……

签空白协议的后果:

在明律师在大量的代理案件中发现:

几乎所有签了空白协议的被拆迁户,最后拿到的拆迁补偿基本都被折半降低。

而当初不管是拆迁方还是村集体许诺的“好处”都没有实现,或者就算实现了,比起自己折价损失的拆迁补偿,也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当……这时候这些签了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而再想要维权,因为是“自愿”签的字,从取证到诉讼,都难上加难了。

因此,在明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

空白协议绝对不能签。

从很多实际案例来看,无论拆迁方是威逼还是利诱,千万不要签订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对于签订方非常危险,很多合法权益会因为这一时的疏忽没法保证。

对此最好的方法,被拆迁人用录音将拆迁协议的内容记载下来。

或者,将协议的内容落实到纸面上,请拆迁公司的负责人签字。

等到有了正式协议,再进行交换。

签了空白协议怎么救济?

很多人说:

”哎呀!不好,那我签了空白合同该怎么办啊!“到了这时,就进入事后救济阶段。

在签空白合同时或者签订后,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无论是照片、书面文件还是录音、录像,都可以保留,只要能够证明当时签订的是空白协议。

如果证明是空白协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变更的。

而后具体的操作办法,要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

六、拆迁签了空白合同如何补救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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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拆迁讲座内容,空白拆迁协议陷阱多,你签了吗?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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