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在浙江、上海、深圳、安徽、陕西、山西等省参与办理过50余起案件。代理案件质效兼备,处理群体性纠纷经验丰富,擅长以打促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并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为了推动律所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律师专业素养和法律实务技能水平,在明律所党支部、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特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分会会长胡建淼来所授课。
传道、授业、解惑。胡建淼教授将紧扣《行政处罚法》前沿动态、实践痛点、案件处理技巧等内容,结合其丰富的学术背景和实务经验,为大家带来一场思想盛宴。
讲座主题:律师业务与《行政处罚法》
主办部门:在明律所党支部、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对外学术交流部
适合对象:在明律所全员
讲座方式:线上线下同步
活动地点:B座二层会议室
讲座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16:00
【情况说明】
(1)关于讲座的任何问题,可联系品牌管理部—左薇。
(2)注意啦,报名以接龙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5:00,有意向的小伙伴可点击链接进入啦!https://yuyue.wjx.top/vm/Oo43bQn.aspx#
在明律所党支部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对外学术交流部
2024年5月16日
关于胡建淼教授
胡建淼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胡建淼是优秀的行政法领域引路人,在法理学研究上颇有建树,率先倡导与推进“动态行政法”与“中观行政法”理论;在诸如“行政强制”、“行政滥用职权”与“其他行政处罚”等许多前沿问题的研究上,在全国行政法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胡建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参加胡建淼教授讲座活动的通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