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法律分析: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四是加强公告宣传。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
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
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四是加强公告宣传。
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
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
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
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
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
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
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
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
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
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
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
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四是加强公告宣传。
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
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
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
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
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
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
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
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
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
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它是政府部门下面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通常属于住建局或房管局,算是政府编制的一种,依靠地方财政拨款运行,全市通常只有一家。
2、此地区建立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算是房屋征收执行的单位,一个市区里面这种机构很多,它不以盈利作为目的,通常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不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在执行房屋征收时会收手续费,没有房屋征收的话,通常也没收入。
土地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老百姓房子被拆迁之后,房屋的补偿方式,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方面的事项,都是由土地征收部门进行负责的,所以这个机构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
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
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四是加强公告宣传。
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
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
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
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
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
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
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
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
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
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
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房屋拆迁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2、房屋拆迁法律讲座内容
3、房屋拆迁法律讲座视频
4、拆迁法律讲堂
5、房屋拆迁律师讲座
6、拆迁法律知识
7、房屋拆迁法律知识
8、拆迁法律实务
9、拆迁知识普法小讲堂
10、关于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法律讲座,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法律讲座,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知识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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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