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中央对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规定解读如下:
1)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原则1.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 一户一宅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 依法登记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宅基地确权也需经过依法登记。
2)宅基地确权的流程1. 申请与审核:村民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并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 现场勘测与上报: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3. 公示与发证: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给予发证,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确权的特殊规定1. 放弃宅基地的处理: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宅基地协议的农户,其宅基地将被依法收回。
2. 进城落户的处理: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并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按照自愿原则对其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部分成员迁入或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全家自愿放弃外,不得收回宅基地。
3. 非农业户口居民的处理: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4)宅基地使用的相关规定1. 节约集约利用: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 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3. 宅基地有偿退出: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中央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规定涉及宅基地的权属、确权流程、特殊规定以及使用规定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宪法、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这些法律依据的详细阐述:
1)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一条款为农村土地确权奠定了所有制性质的基础。
2)民法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为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土地管理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与宪法第十条相呼应,再次明确了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为农村土地确权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条文支持。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权利进行法律上的确认与登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1)对农民个体的意义1. 明确产权归属:确权后,农民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法定证书,作为拥有相应权益的合法凭证。这有效减少了因权属不清导致的邻里纠纷,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明确保护。
2. 保障财产权益:确权后的土地和房屋可作为抵押物,帮助农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农业生产资金难题。同时,在征地拆迁时,确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依据。
3. 促进土地流转:清晰的产权为土地流转提供了良好条件,农民可放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增加财产性收入。
2)对农村社会的意义1. 推动农村治理:确权工作建立了详细的农村土地和房屋信息数据库,有助于政府科学管理和规划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
2. 助力乡村振兴:明确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增强了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产业化、乡村旅游等项目,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3)确权流程与法律保障农村土地确权需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一系列严格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确保确权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
2025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将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 确权工作的全面完成及意义:
- 进度与意义:根据中央指示,2025年土地确权工作将全面完成,这标志着农民将彻底告别土地权属不清的历史。确权工作通过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为土地流转、抵押等金融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从而注入新的经济活力。
2. 确权后的档案管理与权益保障:
- 档案管理:确权完成后,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确保档案信息准确、完整,为后续土地管理、纠纷处理等提供坚实依据。
- 权益保障:确权登记夯实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农民可以更安心地进行土地流转或用作抵押,获得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相关政策配套措施:
- 延长土地承包期:为保持土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将延长土地承包期,确保农民能够长期稳定地享有土地使用权。
- 鼓励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深化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耕地,并给予参与农民补贴及政策扶持,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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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确权啥意思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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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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