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专业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参与办理的行政系列案件百余件。曾办理过多起民事系列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福建霞浦,男子要300万拆迁款,拆迁办不干,男子拒搬家。拆迁办反映给镇政府,镇政府强制支付给男子29.7万拆迁款,而且是打到了社保卡上,然后就强拆了房子。男子质疑强拆是否合法,镇政府表示:打款3个月没退款,就默认强拆是合法的!网友愤怒:是不是给点钱就能抢套房子呢?
(案例来源:第一帮帮团)
李先生有一幢房子正好在拆迁范围内,听说要拆迁,他赶紧找拆迁办商量拆迁款的事。
可拆迁办给的金额远远低于他的预期,于是李先生就一直也没签署拆迁协议,这件事就一直放着,放了一年。
突有一天,李先生接到邻居打来电话:你快回来看看吧,你家房子被拆掉了。
李先生懵了,他还没签协议,怎么就拆掉了房子,房子的阁楼里还放着父亲的遗像。
等他来到老房子一看,彻底傻眼了,老房子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连他父亲的遗像也找不到了,于是找到拆迁办索要说法。
拆迁办说他们是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强行拆迁的,有问题去找那边问,李先生又来到镇政府索要说法。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拆迁款早就打到了房主的银行卡上,他们是按照规定进行的拆迁。
李先生说拆迁款都没谈拢,怎么打的拆迁款?
工作人员说,钱是强制打到了房主的社保卡账户里,让李先生去查验。
李先生赶紧找到母亲查询,的确在3个多月前有一笔29.7万的款项打进来。
李先生家的老房子要是租出去5年都能赚35万,拆迁款就给了不到30万就进行了强拆,合理合法吗?
李先生寻求无门,找来记者帮忙,说他的损失太大了,他接受不了。
记者来到镇政府后,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拆迁款的确是强制打到了房主的卡里,因为他家要300多万,根本不可能,所以李先生一直拒绝签署拆迁协议。
跟李先生前前后后协商了一年多,就拆迁款的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按照规划要求,只能强制打款拆迁款,进行了强制拆除房屋。
记者不解,为什么强制给了拆迁款就可以拆除房屋呢?
工作人员表示:打款后3个月没有退款的话,就是默认我们这方式是合法的。
记者追问:这个是什么法条?
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可以依照省重大工程,因多次协商不成,才给予打款。
记者继续问:这个流程合法吗?
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靠法律方面来评判,我们不大清楚。
协商不成就可以按照单方面认可的价钱强制给付拆迁款,并进行强制拆除房屋,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 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就拆迁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由相关行政部门做出裁决后再进行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李先生与拆迁部门一直就拆迁款的金额未达成一致,拆迁部门应当向相关行政部门报请,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但是要予以公告。
李先生要是不服补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但是李先生表示,并未见过相关公告,只是被告知强制给付了拆迁款,就将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缺少必要的环节。
2、 李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部门做出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李先生不认可强制给付的拆迁款金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自己谋取合理公平的补偿。
李先生可以将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的入账记录进行保存,并将强制拆迁的房屋进行拍照留存,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3、 除了要求补偿外,李先生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三)非法收缴、征用财产的; (四)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
李先生在未同意的情况下,老家的房子就被强制拆除,李先生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的,毕竟老家尚未搬空,还有父亲的遗像在阁楼里。
房子被强行拆除,损失的不止是经济方面,更对李先生的心灵造成了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动态连更挑战#
法律分析:
房屋被非法强拆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对受害人的赔偿一般是赔偿受到的直接损失,即房屋的实际价值,并不会进行几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一、非法强拆几倍赔偿1、非法强拆是五倍赔偿。
房屋被非法强拆后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的租金损失;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
(3)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装修的损失;
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非法强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法强拆的法律后果是:
进行非法强拆应当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或行政赔偿,非法强拆造成被拆迁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房屋被非法强拆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对受害人的赔偿一般是赔偿受到的直接损失,即房屋的实际价值,并不会进行几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被非法拆迁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政府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
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
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只要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显然,这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1、霞浦拆迁赔偿多少钱
2、霞浦拆迁赔偿公示
3、霞浦拆迁赔偿政策
4、霞浦拆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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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霞浦拆迁赔偿,非法强拆几倍赔偿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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