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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国家征收土地时,女儿通常有权获得相应份额的补偿。
1)成员资格与补偿权利
1. 成员资格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份额。女儿出嫁后若户口未迁出,通常仍视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补偿权利基础:土地补偿款是对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对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益人的经济补偿。女儿作为成员,享有分配权。
2)户口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1. 户口未迁出的影响:户口是确定村民资格的重要因素。女儿未迁出户口,仍与原集体存在紧密联系,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应得到保障。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女儿在原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影响,征收时应获补偿。
3)特殊情况与权益保障
1. 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若女儿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原集体可能不再认定其为成员,此时征收补偿通常不涉及其份额。
2. 维权途径:若女儿的土地补偿权益被剥夺,可与集体经济组织沟通协商,或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请求调解和监督。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份额。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能获得征地补偿费,户口已迁出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费,户口已迁出的出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的能获得征地补偿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出嫁子女能否享受征地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出嫁女户籍未迁出原村集体,在娘家依然有承包地,且在夫家未取得新的承包地,其仍是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征地补偿。 若出嫁女户籍已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未收回,通常也可获得征地补偿。 然而,若出嫁女户籍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就不再是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享受原村的征地补偿。 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成员资格的认定要综合户籍、土地承包关系等多方面因素。✎李某某、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补发征地补偿款167000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综上,原告认为,虽然原告已经结婚,但原告的户口并未迁出,根据我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被告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某支付土地补偿款167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22元,原告李某某已预交,实际由被告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承担。
✎黄某某、姚某某与孙家湾镇李家山村长子冲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黄某某、姚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土地征收款15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按照分配方案,两原告应各分得11000元,而实际两原告只是以补偿方式分得7000元,被告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儿不参与分配,对此分配两原告认为不当。
被告孙家湾镇李家山村长子冲组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黄某某、姚某某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共计15000元,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余某某与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村十二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余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征地补偿款26786元。
因分配方案中明确“嫁出去的儿女和外孙子女,户口在队上的,一律不参加分配”,被告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没有分配给原告。
被告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村十二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余某某征地补偿款2678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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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已出嫁的儿女可以分征地补偿吗合法吗,出嫁的闺女能不能分宅基地
内容投稿:郑明成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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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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