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卖房是否需要交土地转让金,主要取决于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1. 商品房:若房屋为商品房,且土地性质为出让,则通常无需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该成本已包含在房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因此,在正常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无需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2)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1. 政策性住房: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这类房屋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因此,当这类房屋上市交易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金额的计算方式各地有所不同,可能按照房屋成交价格或土地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2. 其他划拨土地上的房屋:除了政策性住房外,还有一些老的住宅小区、单位自建房等,其土地可能也是划拨性质。当这些房屋进行买卖时,同样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补缴标准会因地区而异,可能会综合考虑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土地出让金不是每次过户都要交,只有只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时需要缴纳。划拨土地交易过户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在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剩余都是零星费用。准备办理划拨土地的过户资料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卖房子时土地出让金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若合同未作约定,一般遵循“谁使用、谁承担”原则。在二手房交易中,若房屋性质属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通常由卖方承担,因其是土地原使用者。
但在实际交易里,卖方可能将该成本转嫁给买方,通过提高房价实现。
若属开发商卖房,土地出让金本就是其开发成本一部分,正常应包含在房价中,由开发商承担,不会单独让购房者承担土地出让金。✎张某某某、许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某某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由被告及时补缴“洋国用(土)字第xxxxxx号”不动产权证书所属土地出让金及评估费6.64万元;
2、判令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及时配合原告办理洋州镇某某路45号房屋过户手续。
再因被告所卖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故洋县自然资源局经委托评估,被告应补缴出让金6.44万元.被告一直不予缴纳出让金,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限被告许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缴“洋国用(土)字第xxxxxx号”不动产权证书所属土地的出让金及评估费共计6.64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徐某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徐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省建行立即向徐某某移转某房产的土地使用权;
2.省建行立即协助徐某某办理后续土地分割、不动产登记;3.省建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然而,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均证实某房产土地使用权移转可办,证实某房产地块对应于省建行所持有的闽国用(2005)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省建行在2017年12月13日的书面申请,其依法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已获福州市人民政府专函批准同意,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并早自2017年12月22日起已开始计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徐某某移转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某房产土地使用权并配合徐某某办理相应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本案诉讼费2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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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卖房有土地转让金吗多少钱,卖房子有土地增值税吗
内容投稿:罗书钰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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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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