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若土地确权后未拿到确权证,可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了解未发证原因
1.咨询相关部门:首先,应向当地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科室咨询,了解土地确权的进度和结果,确认是否已完成确权程序。
2. 明确具体原因:若确权已完成但证书未发放,需进一步了解未发证的具体原因,如资料不全、登记信息错误或工作流程延误等。
2)针对不同原因采取解决措施
1. 资料问题:
▷补充材料:若因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发证,应尽快补齐所需资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批准文件等。
▷ 更正信息:若登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登记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准确信息和相应证明材料。
2. 流程延误:
▷ 催促办理:若因工作流程积压导致证书发放延迟,可书面提交催促申请,要求加快办理。
▷ 向上级反映:若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有效解决,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督促处理。
3)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 行政复议:若经过合理努力后问题仍未解决,可向作出土地确权行为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对该行为进行审查。
2. 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不当行为进行裁判。
3. 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等费用,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保留证据与备份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土地确权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备份,包括申请记录、沟通凭证、原有的土地权属文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宅基地确权后没有发证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一户多宅的情况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进行,国家土地管理办法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土地法第62条关于农村宅基地有明确规定,就是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出当地规定的标准。而在现实中,农村很多人家拥有多处宅基地,按照规定,对于“一户多宅”是不能确权的,当然就不能办理房产证。针对“一户多宅”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于多出的宅基地,要农民自行拆除房屋,退回宅基地给村集体
不主动退出的,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并视情况予以处罚。对于由于家庭人口原因,一处宅基地确实不够使用,而家庭成员又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分户后,办理宅基地申请手续,然后再按“一户一宅”进行确权,办理房产证。2、宅基地面积超标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也明确规定了面积标准,即一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宅基地确权工作中,通过摸底排查,确定每家每户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超出标准的不能予以确权和办证。对于面积超标的情况,一般处理方法是进行经济处罚,对超出的部分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办理确权,由农民合法使用。如果宅基地面积超出太多,拆除多于部分对其他房屋及生活设施不会造成损坏和影响,可以采取拆除多于部分,收归村集体,然后对剩余宅基地进行确权办证。3、未经审批私自建房近几年,随着宅基地管理的加强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农民建房提出了新的要求,不管是旧房翻新还是新建住房,都必须经过当地土管部门审批,拿到建设用地许可证和房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房,否则将视为违章建筑,当然不能确权办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土地确权证还没发放,你得赶紧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问一问没发放的缘由,说不定是资料缺了些,或者审核的流程还没走完之类的情况。
要是真的是相关部门的责任,那你就可以让他们把情况给你讲清楚,并且给出具体的处理时间期限。 这期间,你一定要把跟土地有关的所有凭证和文件都好好保留着,像土地承包合同之类的,可别弄丢。 要是大家商量来商量去都没个结果,那你就可以往上一级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去投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部门本来就有法定的职责要给农民发放土地确权证的,如果他们不做事,你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别怕麻烦,一定要积极地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自己吃亏。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没下来怎么办,土地确权没有拿到确权证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没下来怎么办手续,土地确权至今未发证怎么办
内容投稿:葛丹颖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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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