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以拆违促拆迁老调重弹】
2017年3月,家住四川省某县的白先生经营的房屋被纳入某风景区的征地拆迁范围,白先生所在的镇政府为拆迁人。因为补偿安置标准过低,白先生并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镇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了迫使白先生搬迁,镇政府以白先生的房屋为违章建筑为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扬言在责令期限届满后,“依法”拆除白先生的房屋。
法律意识较强的白先生慕名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迅速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委托梁红丽律师依法维权。经过与白先生的沟通,梁律师了解到,白先生的房屋属于2008年汶川地震后建设的房屋,而白先生之前的宅基地已经被镇政府征用,镇政府当时同意白先生在自留地上建设房屋自行安置,但是镇政府并未协助白先生办理建成后房屋的房产证等证件。
【律师代理:两份主体不适格的责令拆除决定】
因为镇政府以行政处罚决定扬言在法定期限内拆除白先生的房屋,这导致白先生很焦虑。梁律师告诉白先生,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即使白先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白先生也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救济程序,即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为此,梁律师依法指导白先生在法定期限内,向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很快,该县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镇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不当为由,决定撤销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镇政府的拆迁依据由此消失,这不但令当事人感到意外和惊喜,也让律师感到很意外。因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乡镇政府是有权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并且在通常性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行政决定的复议,也是个低概率事件。
因为某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理的模糊,该行政复议决定撤销镇政府的责令限期拆除处罚决定的原因一时引起了梁律师的兴趣。撤销的原因,是因为处罚行为的程序违法,还是因为处罚明显不当,或者是因为处罚主体不适格呢?很快,梁律师前期申请公开的该风景区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等信息陆续反馈,梁律师在信息公开的回复中找到了答案。根据梁律师向某县城乡规划部门申请的规划信息可知,该风景区项目并不存在所谓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白先生居住的乡镇已经被规划为县城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该镇的整体规划由某县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由此可知,某县政府作出撤销责令限期拆除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
但是,正当白先生的紧张情绪稍微缓解的时候,某县政府住建部门以白先生的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为由,向白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很显然,某县的住建部门也存在处罚主体不适格的问题。但是,在律师还没来得及就该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程序的时候,即在白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次日,该镇政府、某县公安局、某管委会即违法强行拆除了白先生用于经营的房屋。为此,鉴于情势的紧迫性,以及与补偿安置纠纷的关联性,梁律师针对以上三主体违法拆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后,三主体并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在与白先生的私下谈判过程中表现的并不积极。
白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次日,房屋即被镇政府等部门强制拆除,某县住建部门与拆迁三部门之间以及补偿安置过程有某种内在的关联。有鉴于此,梁律师依法提起了针对某县住建部门的责令限期拆除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诉讼,以作为补偿安置争议的辅助程序。很快,某县住建部门自行以处罚决定不当为由,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的,原告有权要求法院依法确定原行政行为违法。很显然,某县住建部门希望白先生撤诉的目的落空。
很快,法院作出确认某镇政府的拆迁违法的判决,诉某县住建局的案件也很快开庭。为减轻行政违法压力,在住建局的撮合下,并配合白先生上诉的有力条件下,加之二审法院的有效协调,镇政府考虑到自身行为违法性可能面临的巨大行政压力,迅速与白先生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案件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