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赵青一(化名)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有房产一处,此地闹中取静,是顺义区城镇中心要地,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齐备,临近美丽的潮白河。然而,赵青一多年来“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被一场拆迁大浪打翻了——因M15号线顺西路-府前街站D、E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动迁,赵青一家被划入拆迁范围,然而不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却让赵青一很是沮丧和恼火,迟迟没有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赵青一的邻居们陆陆续续签约搬迁了,周围承载了几十年生活记忆的老房子也一一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水泥铸造的大高楼。眼见自身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问题陷入泥淖,赵青一经过网络搜索和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绩斐然的两位巾帼拆迁律师——杨念平、黄艳律师,委托其为权利而斗争。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无证施工的秘密
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两位拆迁律师介入赵青一维权案件之后,随即展开了“无缝连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很快,杨、黄二律师便从公开结果中斩获了一个“惊天秘密”:委托人赵青一房屋所属地块拆迁项目尚未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换言之,已建起的和正在建设中的“钢铁巨人”实为无证施工!
2014年3月20日,杨、黄二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主管违法施工行政查处的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字字珠玑的《查处无证施工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前述无证施工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将书面查处结果给予赵青一。
随后,赵青一便怀揣希望开始了等待……
办案第二辑:行政诉讼一招定乾坤
三个月时间匆匆翻过,周边施工的机器轰鸣声未曾间断,顺义区住建委亦没有向赵青一作出任何的书面答复。面对窘境,杨念平、黄艳律师淡定地进行了应对——将顺义区住建委起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请人民法院责令其依法履行查处无证施工的职责。
法庭如战场。被推上了被告席的顺义区住建委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手段颇为高明、措辞相当狡猾的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在接到原告的《查处无证施工申请书》后,已经立即责成工作人员对举报的无证施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亦责令停工,只因建设方一直未提供项目工程合同而无法根据合同价款确定处罚金额,故案件尚处于调查处理阶段,尚不能对原告作出答复。
不过,被告的色厉内荏很快就被“火眼金睛”的杨念平、黄艳律师看穿,二位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了层层瓦解:
①被告仅向建设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施工,亦并未对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导致建设单位施工行为持续至今,其不履责、不作为应该予以认定;
②被告关于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合同故无法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确定处罚金额的主张,因无相关证据佐证,依法不能成立,且有搪塞之嫌。实际上,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备案制,被告完全可以依职权获取涉案建设工程合同;
③我国目前阶段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未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作出特殊性规定,应当适用60日的一般时限标准。那么,在被告称其至今处于调查处理阶段、尚未结案的主张基础之上,认定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查处违法施工行为事实清楚,结论充分。
2014年10月20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诉讼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法院采纳了赵青一一方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未在60日法定期限内对无证施工进行查处不符合法律要求,责令其立即履行前述职责。
虽然只是漫长维权路的一次小胜利,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一轮胜诉给了赵青一莫大的希望和信心,她被拆迁催得黯淡的生活又重新明朗起来。
律师说法
无证施工,这是我国各地拆迁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施工许可证牵涉到土地、规划等手续和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未经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施工很容易导致“豆腐渣”工程、工地安全事故、拿不到房产证等,社会危害性大。
对此,我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前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无证施工行为、对建设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是建设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特殊的国情造就了“中国式拆迁”。其中,部分行政机关对于违法拆建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不鲜见。要终结这种局面,还是要回到“依法执政”和“执法为民”上去。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这充分表明党和政府的执政观念在转变,全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认识和觉悟在提高。我国期待着一个法制环境的构建,这样才会使得拆迁改造真正成为利国利民、利于社会的好事。
办案律师: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先后毕业于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获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分公司、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任征地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律师》和中国律师网特约撰稿人和评论员,中国公益协作律师网会员。
杨念平律师目前为止代理拆迁案件240余件,以善于精准把握“拆迁心理”而著称。由于拆迁案件的本质是拆迁各方的利益博弈和意志较量,杨律师通过和拆迁各方的交流,能够准确制定法律方案,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同时由于代理大量的拆迁案件,更加深刻体会到普通百姓的无助和绝望,坚定了“只为被拆迁人服务”的理念。当事人对其评价:智慧勇敢、思维敏捷,极具亲和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被誉为“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黄艳律师
黄艳,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任征地拆迁业务部律师。自2013年9月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后,黄艳律师已承办约100件次不动产征收搬迁案件,其中涉及生产经营用房征收搬迁案件约30件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专业经验,为帮助百姓维护合法权益夯下了坚实的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