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好端端的房子,突然面临限期拆除,想必很多被征收人都在遭遇类似困境时感到束手无策。尤其限期拆除决定书中对期限的规定,更是让部分被征收人如鲠在喉。如何破解这一困境,让一纸拆除决定变成“纸老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如何帮助被征收人摆脱困境的。
何女士在村内宅基地上有一处房屋,且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此居住多年。2020年3月26日镇政府向其作出《责令拆除决定书》,决定将对其房屋予以强制拆除。
何女士不服,认为自己居住多年并依法办理土地证的房屋不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被责令限期拆除,于是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何女士的诉讼请求。
何女士收到一审判决书时,一方面难以相信一审的判决结果,一方面又因只有15日的上诉期而深感不安。故此,她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团队,希望能为其合法房屋提起上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黄晓丽律师看到镇政府作出的《责令拆除决定书》后,向何女士指出,该《责令拆除决定书》存在如下几点问题:
一、关于房屋所在地的规划情况不明。《城乡规划法》第40条系针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二款系针对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而《责令拆除决定书》同时适用上述两条规定,显然自相矛盾。
二、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经向何女士询问案情,律师了解到,执法人员向其送达《责令拆除决定书》时,并未出示执法证件。
根据《xx省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合法身份,执法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因此,其执法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三、告知的救济权利也存在错误。镇政府作出的《责令拆除决定书》一方面告知其可以于60日内向镇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另一方面又告知其可以在3个月内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的复议机关应当是区政府;本案的起诉期限应当为六个月。
此外,该《责令拆除决定书》还存在着房屋面积、位置、种类等自然信息不清楚等问题。黄晓丽律师一一为何女士指出其中存在的违法点,何女士感到大为宽心。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黄晓丽律师的上诉观点,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20)吉01行终159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镇政府作出的《责令拆除决定书》,何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黄晓丽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行之有效,切忌盲目、没有针对性的应诉,那只是在白白浪费法律赋予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人民法院将强拆房屋行为视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执行行为,不具有可诉性的情况下,更要切实把握对责令拆除决定的诉讼权益。否则,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权利,还有房屋。(石有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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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