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赤峰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咨询

2018年4月23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表示将征收东至红旗路、南至守备区北墙、西至七中家属院东墙、北至辽河院北墙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2018年内蒙赤峰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确保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被征收人补偿和安置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二、征收范围


东至红旗路、南至守备区北墙、西至七中家属院东墙、北至辽河院北墙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三、征收主体:红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红山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五、征收补偿内容及方式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享受产权调换相关政策。非住宅房屋只进行货币补偿。


六、房屋征收评估


(一)评估机构确定。由被征收人从不少于3家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自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通过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并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票。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二)房屋评估实施。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入户实地查勘,保存影像资料,被征收人应在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被征收人拒绝入户评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通知被征收人入户时间等具体事项后,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下进行实地查勘,出具评估报告,有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7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七、住宅房屋补偿


住宅房屋是指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有证房屋及其附属房屋。


有证房屋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房产部门依法登记,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住宅”的房屋。住宅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以该房屋初始登记簿记载的面积为准。


附属房屋是指未依法登记,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建设的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的建筑物。


(一)货币补偿


1.有证房屋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评估确定。


2.附属房屋补偿。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有证房屋面积以外的已建建筑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予以补偿。因历史原因土地使用证范围内未经批准在一层房屋上加建的建筑物及土地使用证范围外建成的附属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


住宅楼的配套小棚按每个1万元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认为该补偿标准低的,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评估确定予以补偿。


3.未建部分补偿。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未建部分补偿300元/平方米。


4.附着物及设施补偿。按《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标准执行。因历史原因土地使用证范围外形成的附属物参照执行。


(二)产权调换


由平房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2的比例调换;由平房调换至高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3的比例调换;由多层住宅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的比例调换,由多层住宅调换至中高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1的比例调换。均互相不找差价,被征收人增加安置房面积的按市场价结算。


(三)装修装饰补偿


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补偿。


(四)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


1.搬迁费。按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每户不低于10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


2.临时安置费。选择回迁安置的,房屋征收的过渡期暂定为3年,最终以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之日至通知其办理入住手续之日为准,临时安置费多退少补。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每月15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每月每户不低于1000元。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多套安置房的,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安置房面积如未达到被征收房屋有证面积,临时安置费按差额面积继续发放,但所选安置房均已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差额面积临时安置费不再发放;如已达到或超出被征收房屋有证面积,临时安置费不再发放。


八、住宅房屋征收奖励


(一)签约和搬迁奖励


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15日)内搬迁完毕的,以土地使用证为单位,每宗土地使用证奖励2万元。31-60日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15日)内搬迁完毕,每宗土地使用证奖励1万元。超出60日签订补偿协议,不予奖励。签订补偿协议后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九、回迁安置


(一)回迁安置地点:原地回迁。


(二)回迁安置房为中高层楼房,设计单户建筑面积大约为60-130平方米,最终以房屋产权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产权调换过渡期:自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之日起至通知其办理入住手续之日止。


(四)选房办法:被征收人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顺序先后选择安置房屋的房号,同时选择同一房号的抽签确定。


(五)楼层差价:本方案所涉及楼层差价从第一层住宅至顶层住宅正负总和为零。


(六)被征收人办理入住时需交纳的资金款项。


1.超出应安置面积以外部分的超面积购房款;


2.楼层差价;


3.大修基金;


4.余热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产权调换后超面积部分的契税等相关税费。


(七)政府为被征收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1.应调换面积需缴纳的契税;


2.办证所发生的登记费、查档费、工本费、手续费。


(八)办理入住时,被征收人到相关实施单位结算各项费用,多退少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相关手续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并协助被征收人办理。


十、非住宅房屋补偿


非住宅房屋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商业”“工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途的房屋。


(一)土地市场价,房屋重建成本价


1.土地补偿标准


(1)出让用地的补偿标准。依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通知》(赤红政字〔2016〕172号)文件的精神,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划拨用地的补偿标准。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房屋补偿标准


(1)有证房屋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补偿,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附属房屋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补偿,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土地成本价,房屋市场价


1.房屋补偿标准


(1)有证房屋按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附属房屋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补偿,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土地补偿标准


(1)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土地补偿包括:


①征用集体土地时的补偿或购买此宗土地的价格;


②办理用地手续时所交的税费;


③土地出让金实际交纳金额;


④以上三项费用合计截至目前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⑤土地治理费(每平方米30元);


被征收人通过拍卖以资产包形式获得企业土地和房屋,无法剥离土地和房屋具体价值的,土地成本价可按整体获得总价的40%进行测算补偿。


(2)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土地补偿包括:


①征用集体土地时的补偿或购买此宗土地的价格;


②第项费用截至目前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③土地治理费补偿(每平方米30元)。


(三)附着物及设施补偿


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执行。因历史原因形成,土地使用证范围外建成的附属房屋、附着物,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附属房屋补偿最高不超200元/平方米。


(四)对土地、房屋以外其他的不动产补偿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按其重置成本扣除折旧后的价值补偿,由选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搬迁费补偿


被征收房屋为生产用房的,搬迁费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1.5%;对其他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1%。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按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因历史原因被征收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未进行税务登记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对于实际未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但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租赁非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经营者,房屋为经营者自建的部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搬迁费补偿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十一、保障制度


(一)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增加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且在人均3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由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格下浮20%结算,超出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


1.三代(或三户)以上家庭共同居住;


2.户口簿记载常驻人口与实际居住人相符;


3.共同居住人系直系亲属且本地区无其它住房;


4.征收部门、街道办事处共同公示七日后无异议。


(二)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产权调换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50平方米以内不找差价;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平均售价购买50平方米住宅的金额。


享受征收住房保障政策的被征收人,因得到超面积补偿,对原住房装修部分及附属房屋、构筑物不再进行补偿。如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不享受征收住房保障性补偿,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三)符合公租房、大病救助、残疾人救助等条件的,按相关政策优先办理。(一)、(二)两项保障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十二、未登记土地和建筑的认定


(一)认定机构


由区征收办牵头,会同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组成认定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住宅土地和房屋的认定


1.认定条件


因历史原因,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均未办理或两项中一项未办理的,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


2.认定办法


(1)对于有土地使用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屋,认定居住性主体住宅房屋一栋为有证房屋。一层以上不予认定。


(2)对于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住宅房屋,依据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和非过分诉求情况,对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认定。


(3)对于既无土地使用证又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屋,依据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和非过分诉求情况,先对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认定,再按(1)款办理。


(三)非住宅土地和房屋的认定


1.认定条件


(1)因历史原因,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两证均未办理的,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


(2)房屋檐高2.2米以上,跨度4米以上、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


2.认定办法


(1)对于有土地使用证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具有规划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手续的,按会议纪要或相关手续标明面积认定有证房屋;对无规划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手续的,按最高不超过土地使用证标明面积38%认定为有证房屋。


(2)对于既无土地使用证又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具有国土、规划、发改、会议纪要等手续之一的,依据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具的勘测定界图,结合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和非过分诉求情况,先对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认定,再按相关手续标明面积认定有证房屋;对无相关标明面积手续的,按最高不超过认定土地面积38%认定为有证房屋。


(四)养殖看护和管理用房的认定


1.认定条件


(1)在养殖用地上建设的养殖看护和管理用房。养殖用地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及性质以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2)具有用地合同或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手续,耕地上养殖还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土地承包证。


(3)房屋檐高2.2米以上,跨度4米以上、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室内设施完善、适合用于看护和管理。


2.认定办法


根据房屋结构和房屋实际用途,将符合标准的必要看护与管理用房按用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0%认定为有证房屋面积,认定面积最多不超过1万平方米。


(五)附属房屋认定


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有证(认定)房屋面积以外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的房屋,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按附属房屋予以补偿。


十三、相关政策


(一)租赁公房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可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征收房屋,依照本方案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经营性房屋的补偿


1.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补偿


征收范围内二层以下(含二层)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补偿,按经营状况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被征收人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结合经营状况、净收益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按规定免税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的,一次性补偿9000元。


因历史原因,未领取营业执照未进行税务登记且实际从事经营等活动的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的,给予经营性补偿6000元。


2.非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人将非住宅房屋租赁给他人改为经营性用房并实际经营的,给予经营者适当补偿,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的,一次性补偿9000元;未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经营等活动的经营者,并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的,给予经营性补偿6000元。


(三)翻建、待建房屋补偿


被征收原有证房屋已翻建、待建且非抢建的,在征收中房屋面积与证载面积一致的按证载面积进行补偿,房屋面积大于证载面积的按实测面积给予认定并进行补偿(被征收人需提供翻建手续,否则不予认定)。


十四、其它规定


(一)征收范围确定后,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否则不予补偿。


(二)对被征收人以土地使用证为计户依据(楼房以房产证),按“一证一户”的原则进行补偿和奖励。


(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和领取补偿款时,被征收人必须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房屋产权人已故但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应先确定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再由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施单位对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验收合格且收取被征收房屋钥匙之前,被征收人不得有在外租赁房屋、转卖选定安置房屋、解除原租赁关系、变卖物品、停止商业经营等行为,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对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或设有抵押权的,自实施单位通知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被征收人自行解除租赁或抵押关系,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的,实施单位收取被征收房屋的钥匙。逾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五)被征收房屋发生的水、电、煤、暖、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结清。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不得私自拆卸原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违者按协议补偿价格双倍赔偿并在征收补偿款中扣除。


(六)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红山区人民政府按照《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非住宅房屋按补偿方案规定的两种补偿方式就高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红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如被征收人为享受相关政策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执行。


(十)本方案由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具体相关

的棚户区改造

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

征地拆迁维权

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

:400-8019-299

北京拆迁律师

:400-8019-299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2018年内蒙赤峰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东方华城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须知!拆迁中只有这3种强制拆除可能合法,其余的一律非法!

25年08月14日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5年08月14日
本所王家才律师代理的叶女士、张先生诉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政府房屋拆除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张家界市毛先生一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25年08月14日
2018年4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张伟律师代理的不服征收决定上诉案

25年08月14日
2020年5月20日温岭市人民法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浙江省台州市某水产品有限公司、某酒业有限公司诉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9月18日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郑某某诉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行政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北京市西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25年08月14日
2018年3月13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违建认定公告案

25年08月14日
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政府行政管理纠纷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儋州市那大镇番园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5年08月14日
真假合同谋侵占,三换律师觅公平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江西省南昌市旧城(棚户区)改造拆迁规划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海南省定安县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项目

25年08月14日
2018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朱家大屋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5年08月14日
城市协议拆迁案例:律师函+查处申请4个月解决协议拆迁纠纷,勿吃眼前亏是关键!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泰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5年08月14日
最高法胜诉判决:撤销违法的棚改征收决定不一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年08月14日
狙击看不见手续的征地拆迁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六安市最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红线范围图,主要涉及这八个项目!(附改造名单)

25年08月14日
2019年6月24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沛县刘先生等人诉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规划局、沛县国土资源局及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违建认定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棚户区改造不给原地回迁安置,这样的方案只能认了吗?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武侯区五户诉武侯区人民政府、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行政撤销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征收决定是你作出的,拆迁房屋的行为难道就不是你干的了?

25年08月14日
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浙江省金华永康市黄先生不服永康市方岩镇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拆迁行政确认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魏先生诉沛县城管理局、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黄艳律师、郑远航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冯先生诉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迁违法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这些重大建设项目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5年08月14日
本所宋晓峰律师、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喻某不服江西省南昌县东新乡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城中村改造拆迁怎么补偿

25年08月14日
棚户区改造合并“危房鉴定”房屋遭偷拆,维权能赢得胜诉吗?

25年08月14日
在明案例:危旧房改造岂是法外之地?梁红丽律师告诉你!

25年08月14日
保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5年08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棚户区改造没叫停,货币化安置没取消!

25年08月14日
外出办事回来房屋平了,城市更新部门拆迁不手软,你该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天津市棚户区改造案例:七大回合!助力被棚改人赢补偿

25年08月14日
山东省菏泽市2018年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调整项目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湖南省株洲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表

25年08月14日
上新了!预签征收补偿协议,你签,还是不签?

25年08月14日
重庆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案例:补偿安置方案已组织听证,再次申请就能置之不理?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潍坊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5年08月14日
听证会没开?预签约没当回事儿?小心房屋“被棚改”……

25年08月14日
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8月14日
夫妻一方私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另一方只能认吗?

25年08月14日
小心!你的房屋有可能被认定为棚户区改造范围了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案例:“折腾式”维权与诉讼途径维权,哪个更管用?

25年08月14日
安徽省棚户区改造偷拆案例:遭遇“先拆房,后给钱”,你该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临沂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中的无证房屋都要被作为违建拆除而分文不补吗?

25年08月14日
旧城区改建、城中村整治怎么整?

25年08月14日
湖南省土地征收案例: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提高房屋拆迁补偿

25年08月14日
城中村拆迁补偿一般如何补

25年08月14日
拆迁72万平!投资约40亿!通州这儿棚改年底完成!

25年08月14日
【在明胜诉】未走任何程序就拆迁还不认账,这样迂回取证最管用!

25年08月14日
2018年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08月14日
真假合同谋侵占,三换律师觅公平

25年08月14日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08月14日
4口人住10平米,筒子楼林立,棚户区改造为何盼不来?

25年08月14日
拆房拆一半,房屋拆迁补偿却没影儿,谢瑞青律师诉讼胜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政府

25年08月14日
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是多少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金到底该给多少?怎么算出来的?

25年08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三)

25年08月14日
请拆迁律师需要多少费用?贵吗?

25年08月14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25年08月14日
《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五十二)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25年08月14日
没公开这8大步骤,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25年08月14日
不错的北京拆迁律师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08月14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08月14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08月14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优势:一间只做征地拆迁的所,凭什么被记住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这四件事您自己就能查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25年08月14日
北京征地拆迁知名律所有哪些?被拆迁人为什么常提到在明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25年08月14日
北京拆迁律所哪家好?别听广告,用这五条自己挑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25年08月14日
咨询杨在明律师预约方式怎么走?杨在明律师咨询介绍文案里没说全的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