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协议拆迁,即政府躲在幕后操作,由开发商出面和老百姓签协议进而进行拆房、搬迁的拆迁模式。看似平等的法律关系之中却蕴藏着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一方的巨大风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聂荣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开发商在产权置换协议中设置陷阱,在将老百姓的房屋拆除后,又以莫须有的理由将本属于老百姓的安置房卖给了他人,老百姓协议拆迁,即政府躲在幕后操作,由开发商出面和老百姓签协议进而进行拆房、搬迁的拆迁模式。看似平等的法律关系之中却蕴藏着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一方的巨大风险。老百姓面临流落街头或以高额差价自费购房安置的窘境。那么,老百姓该怎么办呢?
【案件背景:协议拆迁变协议陷阱!】
2013年8月,委托人与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书,委托人将其位于某地面积为32.21平方米的平房门面房及面积为74.79平方米的平房住宅交付某公司拆迁改造。根据双方签订的另一份房屋产权置换协议,公司需将其门面房及住宅统一置换成68平方米的门面房。公司置换给委托人的房屋面积,按照测绘的面积为准,超出置换房屋面积的部分,委托人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超出部分的房款给公司。委托人应于2013年8月12日前搬迁完毕,公司若因各种因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置换房屋,须每月赔付委托人2500元。该协议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反悔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一家按期搬迁,原有房屋被公司很快拆除。2015年3月,公司促请委托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此时,委托人发现被告建造的置换房屋存在地下室面积,而这完全不符合此前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书中对置换房屋状况的明确约定,故委托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此时,公司以委托人未在接到入住通知一周内付清超出置换面积房款为由,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实物交换,将置换的房屋直接出售给了他人!至此,委托人一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自家的房屋被拆除,用于安置的置换房屋也没了……
【胜诉:公司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将涉案开发商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开发商交付置换房屋,并按协议约定给付过渡安置费75000元,同时判令其支付委托人违约金2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产权置换协议是对原有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书的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协议而不是协议书的内容为准。故判决被告交付目前能够交付的门面房一套,委托人则要支付房屋面积差价36万余元才能拿到房屋,对委托人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了驳回。
此后,聂荣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一审诉讼请求,意图为委托人挽回大部分损失。聂荣律师在庭审中严词指出,涉案的两份协议互为补充,均合法有效,不存在后者变更前者的问题。依据“协议”的约定,开发商将置换房屋卖给他人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约定,因为开发商取得《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交接证明书》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0日,而其通知委托人交接房屋的时间是3月12日,其出售房屋的时间是在取得上述《证明书》之前,此期间开发商是无权通知委托人进行交接的,更无权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现委托人同意按一审判决的价格接受目前能够交付的门面房一套,但依照仍然合法有效的“协议书”之约定,逾期交付置换房屋的2500元每月的过渡费和20万元的违约金应由开发商支付!
法院经审理查明,“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置换的商业门面必须在原址左右15米,必须在地平面以上一层”,且“协议”签订在先,“协议书”签订在后,一审法院对此事实的认定存在错误。据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改判开发商支付上诉人赔偿款75000元及违约金20万元,诉讼费用由开发商负担。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聂荣表示,这起案件中,协议套协议的“手段”令被拆迁人一度在法律上陷入了被动。而究其根源,一是由于协议拆迁本身存在的风险所致,二是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的风险防范意识仍有待提高。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在与精明强干的开发商的互动中细致入微、不落陷阱,才能最终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从协议拆迁的乱局中全身而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