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咨询

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发布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号并政发〔2013〕13号登记号TYZG-2013-01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城市建设,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房产管理局为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接受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征收补偿方案审核、征收补偿项目备案等日常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下达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的征收、补偿决定;各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第四条市发改、住建、城乡管理、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规划、环保、文物、物价、工商、税务、国资、信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房屋征收应符合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六条各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各街办、社区、产权人和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应将调查结果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进行核实。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未标注建筑面积的,平房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4计算,楼房建筑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被征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未标注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录为准;未记录用途的,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


对未经登记的建筑,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住建、规划、国土、财政、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予以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住宅房屋一律不予补偿。集体、私有企业非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按照房屋评估价扣除土地出让价格后予以补偿。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障,土地收归政府,房屋不予补偿。


第七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用途。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征收范围确定后,住建、城乡管理、公安、国土、规划、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停止为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分户、抵押、工商登记、权属变更等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征收项目实际合理制定,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九条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公告应载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条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有关资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被征收人对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第十三条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第十四条货币补偿。


征收私产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征收直管公产住宅房屋,可采取货币补偿与安置住房两种方式。拥有其他产权住房的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承租人,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


征收单位产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补偿;征收单位产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手续确定给予补偿的,只对产权人予以货币补偿。


直管公产或单位产房屋征收后,产权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第十五条产权调换。


征收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零成本以旧换新,安置房屋原则上为高层住宅。


征收私有住宅房屋,每户可在原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赠送15平方米。赠送15平方米后不足5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补贴价补交,55-70平方米范围内按2000元/平方米优惠价补交。赠送15平方米后超过5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2000元/平方米优惠价补交。被征收人要求再增加安置面积的,增加部分按市场价补交。


征收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承租人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按照8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赁关系,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安置。已购买部分产权的,未购买部分由承租人按照8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赁关系,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安置。


征收单位产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标准安置。


第十六条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无能力缴纳私产住宅房屋房款差价的被征收人,安置房屋可为同房异产,原征收面积为私产,超出部分为直管公房产权。


无能力缴纳直管公产、单位产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款的被征收人,可优先保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住房由政府收回。


一证多户,按有效手续安置后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剩余住户,可按成本价分别优先购买一套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无能力购买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可优先保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对自建自住,房、户对应,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被征收人,可按成本价优先购买一套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无能力购买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可优先保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住房无偿拆除。


第十七条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处理问题进行协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对补偿款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第十八条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搬迁费按房屋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计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支付。期房安置的,搬迁费按两次计算,一次付清。


第十九条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月计算,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支付。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偿。


第二十条高层安置房屋过渡期限为三年。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计算。


房屋征收部门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确需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每逾期一年(含一年),在原临时安置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0%。


临时安置费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按月计算,首次发放期为12个月,其后每6个月发放一次。


在通知办理房屋安置手续期限内,被征收人不办理房屋安置手续的,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费。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下达2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20000元/户标准予以奖励;21天至3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10000元/户标准予以奖励;超过30天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每证奖励30000元。


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拥有地下室产权的,按照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实际使用,但无产权的,地下室净层高不足2.2米的,按550元/平方米补偿;净层高2.2米(含2.2米)以上的,按800元/平方米补偿。


第二十三条被征收人搬迁后,应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暖气、管网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意见,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做好房屋征收补偿中的信访稳定工作,保证公益事业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在房屋征收涉及城中村拆迁安置的,按《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并政发〔2013〕12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案号:晋ICP备05003854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李某诉新安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撤销收回土地批复两案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代理的安徽邢先生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蔡某某诉沛县公安局、县城理局、县汉源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城中村改造一般是怎么赔偿的

25年08月14日
2018年3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由梁红丽律师代理的诉国土资源部先行用地违法、国土资源部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等行政诉讼案件

25年08月14日
2019年9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彭诚律师代理的广州市南沙区司徒某某诉黄某某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城中村纳入棚改户拆迁是否合法?

25年08月14日
2019年2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杨女士诉嘉荫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行政决定上诉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8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3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刘勇进律师、谭深杰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赵某娟、赵某琪诉济阳区人民政府、济阳区人民政府回河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案。

25年08月14日
山东省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新规定(一)

25年08月14日
小区拆房赔偿

25年08月14日
最高法胜诉判决:撤销违法的棚改征收决定不一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年08月14日
北京市集体土地合同纠纷案例:1.6亿还是8000万?金额出入带来的管辖权异议

25年08月14日
浙江省2018年度舟山市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表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湖南省邵阳市(代管武冈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表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泰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5年08月14日
棚户区改造10年没拆完,回迁遥遥无期,真的赖“钉子户”吗?

25年08月14日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8月14日
2020年5月8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周某某、赵某兰诉诉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与第三人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东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石某诉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拆迁房屋违法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孙某等八人诉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建华南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查处义务违法纠纷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18年8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涛、李春禹律师代理的住建局补偿协议无效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1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年宇令律师、袁曼曼律师代理的黄吉珍、秦流贯诉洪泽区政府确认征地行为违法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4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合同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4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涛、陈晨律师代理的行政强制及赔偿纠纷上诉

25年08月14日
2018年4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聂荣律师代理的政府拆迁行政征收案

25年08月14日
2017年5月17日四川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街道办事处拆迁违法案

25年08月14日
临淄区房屋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被变相答复,等同于无答复和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

25年08月14日
浙江省2018年度丽水市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25年08月14日
2018年陕西省商洛市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第二批)

25年08月14日
2018年陕西省西安市棚户区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第二批)

25年08月14日
补偿决定诉讼中房屋竟遭“危房”拆迁,征收方缘何如此胆大妄为?

25年08月14日
城中村改造是拆迁吗

25年08月14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案例:儿子偷偷拿老人的房子和别人签了合同,房子究竟该归谁?

25年08月14日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案例:用“告知书”替代“行政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不作为!

25年08月14日
广东省汕尾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25年08月14日
贵州省房屋拆迁案例:签了征收补偿协议,政府就能直接动手拆房?你这么牛,法院知道吗?

25年08月14日
广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25年08月14日
【违建拆除】别让笑里藏刀的“另类”温馨提示寒了百姓的心!

25年08月1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25年08月14日
2019年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程序,和一般征收不一样!

25年08月14日
遭拆迁后要求按上涨后的房价赔偿终得法院支持

25年08月14日
棚户区改造中的预签约究竟怎么签才能不后悔?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温州瓯海茶山街道舜岙村徐岙(区块)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枣庄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5年08月14日
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25年08月14日
征收决定是你作出的,拆迁房屋的行为难道就不是你干的了?

25年08月14日
你必须知道的关于冻结措施的规定(二)

25年08月14日
2018年棚户区改造最新补偿标准,来看看你有多少补偿?

25年08月14日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8月14日
看似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遭确认违法,你能看出问题出在哪儿吗?

25年08月14日
居民楼前小院竟被按违建拆迁,我真的就违法了吗?

25年08月14日
山东省酒店拆迁案例: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房屋拆迁补偿权益怎么保护?

25年08月14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5年08月14日
齐齐哈尔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山东省棚户区改造项目,17市共699704套(附名单)

25年08月14日
2017年12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冯振兴律师代理的不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案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是否与户口有关系

25年08月14日
陕西省旧村改造案例:整村改造管委会“只决策,不担责”?理由太牵强!

25年08月14日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

25年08月14日
2018年10月8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国家赔偿案

25年08月14日
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林先生诉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责令拆除行政决定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梁某某2人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提起的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政府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2017年8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福惠律师代理的政府确认违法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08月14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08月14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08月14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优势:一间只做征地拆迁的所,凭什么被记住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这四件事您自己就能查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25年08月14日
北京征地拆迁知名律所有哪些?被拆迁人为什么常提到在明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25年08月14日
北京拆迁律所哪家好?别听广告,用这五条自己挑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25年08月14日
咨询杨在明律师预约方式怎么走?杨在明律师咨询介绍文案里没说全的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