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相信很多朋友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夫妻一方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有效吗?家里的近亲属私自签订补偿协议以后,房屋征收部门据此拆除了房屋怎么办?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和闫会东律师以案例的形式为您做一个解答……
【基本案情:自己的房屋遇征收前夫签字算数吗?】
2004年,北京的王女士与丈夫从单位分到了朝阳区的房屋两间,产权登记在王女士丈夫的名下。2008年,王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上述房屋一人一间,但是没有及时变更产权登记。2013年,朝阳区某拆迁项目启动,王女士和前夫的上述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因对补偿不满意,王女士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
2013年1月,征收方突然宣称王女士居住的房屋已经被签订了《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同月,征收方便组织人员拆除了王女士的上述房屋。之后,王女士得知,是前夫私下里与拆迁单位签订了协议,擅自处分了王女士那间房屋。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和闫会东律师商量解决策略。
【法律分析:确认协议无效没商量】
在明律师接到本案后,梳理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制定了相应的维权方案。其中第一步就是起诉确认王女士前夫签订的这份《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无效。
马丽芬律师和闫会东律师分析认为,涉案房屋系王女士和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王女士前夫作为共有权人之一,在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土储朝阳分中心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事后又未得到其他共有权人的追认,故其前夫与土储朝阳分中心签订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应当无效。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在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涉案补偿协议无效,王女士的依法维权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明律师要向广大被征收人强调的是,其一,不是所有无权处分的合同都可以被确认无效。本案致胜的关键在于,被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女士事先对此知情。王女士也没有在事后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法院的案件审理过程相对来说十分复杂,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在庭上的发言均可能影响裁判结果。我们除了要正确的适用法律以外,还要运用相应的诉讼策略,以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其二,征收拆迁的案件大多不是一个两个程序就可以解决的。大家切记不可以为了诉讼而诉讼。案子取得胜利不代表您的拆迁补偿问题就可以解决。案子败诉也不代表您的案子就没有其他解决办法。要学会综合运用各种程序,最终达到解决纠纷获取补偿安置的目的。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