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祖父遗留下来的私有产权房,存在合法的审批手续。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信息,被区政府收为公房并对外进行出租。本以为拿着相关房产手续材料可以顺利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却被法院一纸裁定驳回了起诉。家住北京市东城区魏家胡同的刘大爷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律师进行咨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2月的一天,梁红丽律师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老大爷来的时候情绪较为激动。经过梁律师一番沟通,原来是历史遗留的北京市东城区的房产问题。
老大爷姓刘,其祖父刘老太爷(目前已故)在抗日战争期间曾经立下不朽功绩。1946年,刘老太爷以其子刘甲名义购置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魏家胡同的房子并且领有合法原房地契证和初始登记。新中国解放后,该处房产获得了北京市长等人特地签批的合法私有房产的指示令(府秘字XXXX号)。虽然历经建国之后的几场大的房屋接管,但是该处房屋却一直属于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刘甲的私产。
后由于历史原因,该房被银行作为宿舍临时借用。1982年刘大爷已来此院查清产权仍为刘甲私产,1985年也接到房管局查清产权人是刘甲的信函通知。1986年产权人已主张了产权,等待腾房,未交予区政府代管、出租。1996年,产权人公证委托儿媳王爱苓办理收回腾退房时,东房字〔1996〕第133号函件再次确认该房系刘甲的私房。正是在此种情况下,东城区政府于2009年申请办理该处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被驳回。东城区政府还自编自填了1949年10月13日北平市人民政府公逆产清管局管理处房产调查表,但是被北京市住建委落私处告知不存在涉案房屋档案中。事实上,从2000年以来,东城区政府就以自己名义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该处院落用于经营活动。刘大爷对区政府的行为实在是毫无对策的情况下,找到了梁红丽律师
来解决问题。

本案看似证据材料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存在着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就是涉案房屋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由于我国存在的特殊历史现状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住房、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住房和土地使用领域受理案件的数量激增并出现了多种新型纠纷种类。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共同制定的《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案件中,遇到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如: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文革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应移送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
199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992(3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为在当时,政策性问题涉及的层面远远超出了法律审查的范围,将此类案件作为法院审查的对象明显不合适。
就本案中刘大爷提供的材料来看,涉案房产纠纷确实涉及诸多政策性问题,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则很容易被法院用1992年38号文驳回。就此案来看,将区政府作为被告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看似并不能顺利促进事情的解决。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从本案的脉络梳理,我们发现本案中深深刻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烙印,并不能简单以职权法定的规则去适用这个案件。如果通过法院审查历史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则会出现互不兼容的情况。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将因历史政策原因产生的问题仍然交由行政机关来自行处理。本案中的刘大爷如果急需对此案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解决,则需要通过行政救济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虽然此案并没有提起相关的司法程序,但是梁红丽律师也给当事人指明了事情发展的道路,避免了维权的盲目性,使得其准确性和目的性大大提高,这也是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对这类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的解决所作出的一点贡献吧。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
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8019-299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相关搜索: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