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规制下,竟发生投放毒气弹逼签的恶劣行径?区住建委本负查处职责却将申请当作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在明律师马丽芬、闫会东强势诉讼,为被拆迁人破解逼签难题。
【基本案情:投放毒气弹逼迁?】
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村拥有合法的住房,因旧村改造项目,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在该区域实施拆迁工作。因为补偿不合理,李某一直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为尽快完成任务,拆迁人采取威胁、骚扰,破坏门窗,断水断电,甚至往李某的院子里投放毒气弹等恶劣方式逼迫李某一家搬迁,致使李某一家的生活遭到严重的困扰。
李某一家不堪其扰,于是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
、闫会东
律师帮其维权。这类情况对于在明律师而言着实不算罕见,二位律师告诉李某这是拆迁方惯用的逼迁手段。为了制止这类问题,两位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申请查处此类违法拆迁行为,海淀区住建委先是作出延期办理告知书,李某苦等两个月有余,最终区住建委只是以信访答复的形式,给予李某一纸意见书。两位律师认为住建委的此答复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履行职责的标准,认为住建委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查处申请不能作为信访答复】
其一,申请查处的法律依据
《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拆迁现场各受托单位应当坚持规范服务和文明拆迁,不得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第十一条规定,拆迁现场对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关闭腾空的房屋实施拆除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对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良影响。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第十七条规定,市、区住建委监督检查拆迁现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三)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或其他胁迫、骚扰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的,由住建委责令改正,立即恢复水、电、气、暖、交通;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期间停止拆迁。
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拆迁人各种逼迁手段都用上了,明显是违法的,李某要求区住建委进行查处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区住建委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而将李某的申请作为信访事项予以处理。殊不知,对违法拆迁进行查处,是法律法规赋予住建委的法定职责,是不能对此类行为作为信访行为的,住建委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其二,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之第(六)项,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特定的行政职权,是为了让行政机关更好的为人们服务,让人们免于非法的迫害。当一些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无力抗争时,就要行政机关用公权力来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救助人们于水深火热之困境之中。因此,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行政机关责无旁贷。《行政诉讼法》赋予人们以救济权,即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将其诉至法院,来进一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庭审经过:逼签不是只能找公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海淀区住建委一直在抗辩,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核实、处理、告知等职责和程序。关于胁迫、恐吓等问题,建议被拆迁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待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结果时,我办将严格按照拆迁管理归档进行处理。李某与两位律师当然不认可此答复,坚持认为区住建委并未履行法定职责。
经过两位律师的据理力争,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海淀区住建委具有对李某举报非法拆迁行为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根据该办法第十六条第五款及第六款规定,凡涉及举报拆迁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县住建委应当立即组织拆迁现场检查,核实情况,及时阻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人员。住建委应对拆迁现场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本案中,海淀区住建委收到李某提交的申请书后,虽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组织实施了拆迁现场检查,也未能反映出向相关拆迁当事人核实情况。故,海淀区住建委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本院予以纠正,判决被告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对李某提交的《要求查处违法拆迁申请书》重新作出处理。
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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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