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权威报道,5月7日,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雄安新区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批准容城县实施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标志着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在大河镇河西村、八于乡龚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征地告知书。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张贴征地告知书的照片,两村征地面积分别为99.3946公顷和59.4685公顷,补偿标准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定为每亩地12万元。那么,如果当地群众对这一补偿安置标准不满,现在该怎么做呢?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项之规定,雄安新区的本轮征地拆迁以“征地告知书”的公开发布作为法定程序的起点。
《通知》规定,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此即所谓“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告知书”环节的规定。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雄安新区农民朋友的是,征地拆迁程序一经开启即具有“一过性”,一旦合法经过某一期限,就会如流水般不会再回来。故广大被征收人若对涉案项目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心存疑问,一定要及时把握权利救济期限,通过法律途径积极行使自己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征地告知书的发布即预示着土地征收项目的正式开启,而迈好第一步,无疑对征收双方而言都极为重要。

当地县自然资源局的两份征地告知书给了我们答案:申请听证。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9条规定,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根据第20条的进一步规定,只要当事人对此提出了听证申请,主管部门就应当组织听证。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据此,自5月7日征地告知书发布,留给广大被征收人的申请听证期限已经不多了。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是,“权利不行使,过期作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征地拆迁全流程无疑将比较漫长,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疑问、矛盾、纠纷在前端予以疏解,对整个征收项目的推进只会有益不会有碍。我们为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予以征地告知的做法点赞,也真诚希望当地群众能够严格依法行使权利,以在法律框架内的实际行动支持新区建设,也为自己今后的幸福美好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