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棚户区改造数量锐减的当下,涉及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城边村的所谓“棚户区改造”项目仍然占据了一席之地。面对这种“非典型性”的棚改,被拆迁村民该如何与拆迁方展开协商谈判才有意义呢?本文,在明律师就提示大家3个重要的谈判要点,帮助各位在与拆迁方的直接对话中不落入下风……
【谈判要点一:善用“提意见”“听证”权利,让协商谈判机会增多】
拆迁中狭义上的协商谈判,仅指拆迁公告发布后签约期限届满前双方所展开的协商谈判。拆迁公告未正式发布,谈不谈似乎都行;签约期限届满了拆迁方就可能急着拆了,也就丧失了继续谈下去的耐心和兴趣。
但首先需要被拆迁人群体明确的是,协商谈判绝不因局限于拆迁的某个阶段中,而应当贯穿整个程序的始终。
涉案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也绝不应是拆迁方制定好了以后直接硬塞给被拆迁人,并迫使大家去接受,被拆迁人对于方案本身应当是有其话语权的。
故此,被拆迁村民要善于运用“提出意见”“申请听证”的权利,这对于征收性质的“棚户区改造”而言尤为关键。
须知,对于协议搬迁性质的项目而言,方案很可能就是开发商联合村委会单方面拟定的,被拆迁村民可能连提出意见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入户要求在协议上签字了。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村民会议及其授权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就是极其重要的“博弈场”。村民要充分运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赋予的村民自治权利,对所涉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逐条逐项审查”,通过民主程序来促使其中关键条款内容的修改、调整。
【谈判要点二:补偿标准必须明晰】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能牵涉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从以下3个层面来审查其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适:
1. 若涉案宅基地位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之外,涉案项目系征收性质,那么对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应遵循《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此时,补偿应涵盖“地钱+房钱+奖励”,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规定,重点要放在是否引入专业评估,以及所对应的补偿价值标准是否准确无误上。
2. 若涉案宅基地已经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那么要考虑是否应当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如果能“参照执行”上,补偿数额将会显著高于前述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计算得出的补偿数额。
3. 如果是协议搬迁性质项目,只是“挂”棚户区改造的名义,那么补偿标准、项目、方式都可能规定得非常草率、随意,不符合590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情形将可能随处可见。
此时,被拆迁村民不要拘泥于上述法律法规条款的限制,而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整合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补偿方案来。谈不拢,你就别拆,道理非常简单直接。
【谈判要点三:不要在强拆、帮拆威胁面前轻易被吓退】
总体而言,牵涉城乡接合部的这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操作上没有城市中心区域那样规范、严谨,各种“乱搞”的可能性客观存在,且在个别地区有抬头之势。
逼签、强拆、帮拆就是其中的典型特征,几乎与拆迁项目形影不离、密不可分。被拆迁村民切勿轻易被这些“注定会发生”的事情吓退而草率签约,一定要敢于向拆迁方明确指出其违法点,声明自己已经在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敦促其停止上述错误做法,回归到依法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正道上来。
“一逼签就签约”客观上将会导致拆迁补偿纠纷的权利救济彻底落空,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违法拆迁行为的嚣张气焰,对所有正在或将要经历拆迁的老百姓而言适得其反。
而对于强拆或者帮拆,被拆迁村民要注意以下3点:
1. 对村民合法使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实施强制拆除,要拆请它先提供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
2. 时刻警惕将好房拆成危房,进而实施“解危排险拆除”,以及将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认定为违建进而实施拆违的手段,及时针对相关认定、处置文书提起诉讼;
3. 对所谓的村民“帮拆”要及时报警、取证,通过民事、行政甚至刑事等途径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涉及农村房屋的“棚户区改造”很多时候只是一个被拿来当幌子用的名义,但幌子可能难掩其协议搬迁、商业开发的实质,更不能成为征收项目当然合法的护身符。被拆迁人要敢于依法积极协商谈判,不要怕事,更不必怕见人,积极精准的谈判往往是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的关键,复议、诉讼、查处申请等等却可能仅仅是手段。(王小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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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