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平方米的拥有《临建房、商亭执照》的建筑物被认定为违建,进而被当地政府以拆违程序限期拆除。当事人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能否进一步申请行政赔偿呢?“违建不补”是否会在这种情况下转变为“违建不赔”呢?近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王金龙拆迁纠纷律
师团队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赢得的一起行政赔偿诉讼,或许能带我们一探这一问题的端倪。

2004年,辽宁省某市城管监察大队就委托人薛女士在该市某街面积为118.66平方米的建筑物向其颁发了《临建房、商亭执照》。
2015年4月,当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作出鉴定,认定薛女士的这处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后城管执法局和市政府分别作出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
薛女士认为自己的无证“临建”房屋实际建造、经营多年,且在建设之初得到了当地政策上的扶持和帮助,本着“实事求是,妥善处置”无证产籍房屋的原则,应当对涉案房屋予以补偿。
经依法起诉,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涉案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薛女士随后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市政府未予赔偿,薛女士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然而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完全支持薛女士的赔偿请求,而是经审理采信了涉案房屋为违建的认定,只判决赔偿了其因强拆导致的建筑材料损失1万余元。
薛女士在王金龙律师团队的指导下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主张涉案房屋不是违法建筑,要求市政府承担其应尽的赔偿责任。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5条规定,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颁布前自建、自住的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住宅房屋未经登记的,应当按照有证房屋70%给予补偿。
本案中关于房屋的建成年代因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而无法查明,但薛女士于2004年取得了《临建房、商亭执照》,案涉房屋亦已经实际使用多年并于2014年经过了整体修缮,且征收决定公告之前有权机关并未确认其为违法建筑,亦有类似房屋已由房屋开发公司与购房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案涉房屋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是可以参照前述《办法》的规定计算行政赔偿。
2020年12月2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行赔终104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撤销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关于“房屋建筑材料损失”的判项,判令市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薛女士房屋价值的损失。
由“建筑材料损失”到“房屋价值损失”,绝非简单的文字表述变化,行政赔偿数额也较之前飙升数倍。
拆迁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王金龙律师团队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不是所有“临建”房屋都具有合法性。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也不得擅自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故此,大家还是要提高法律意识,确保自己建造房屋的合法性,尽量避免在征拆来临时遇到麻烦。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