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因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可以以“欺诈”或“合同无效”为案由提起诉讼。
1. 虚假宣传导致的合同无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虚假宣传显然违背了“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因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2. 虚假宣传的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 旅游合同中的虚假宣传
- 特别在旅游合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九十七条则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因此,在旅游合同中,若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因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以“欺诈”或“合同无效”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同时,在特定行业如旅游合同中,虚假宣传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法人离职后,其法人章不应继续用于签字,否则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一、法人章的法律效力及一般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表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法人章与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人章,作为单位公章,是代表单位意志的重要标志,能够体现单位的真实意愿。当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上加盖了法人章,即表示单位对该文件内容的认可和承诺,与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当法人离职后,其法人章的继续使用将不再代表单位的真实意愿。因为法人章的使用应当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职务紧密相关,离职后的法人不再具备代表单位行使权力的资格。
二、法人离职后继续使用其法人章签字的法律风险
1. 合同效力问题:如果离职后的法人继续使用其法人章在合同上签字,而该合同又未得到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认可或追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合同的一方(即单位)可能并未真正同意合同的内容,导致合同存在瑕疵或无效的风险。
2. 法律责任问题:离职后的法人继续使用其法人章签字,可能会被视为冒用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果行为构成犯罪的话)。
三、法人章使用的注意事项及建议
1. 及时更换法人章:在法人离职后,单位应及时更换法人章,并确保新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并使用新的法人章。这有助于避免因法人章混淆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2. 规范法人章的使用流程:单位应建立健全法人章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法人章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以及保管责任等。这有助于确保法人章的合法、合规使用,防止被滥用或盗用。
3. 加强法律意识培训: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法人章法律效力的认识和理解。这有助于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更加谨慎地处理与法人章相关的事务,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旅社拆迁赔偿标准
#旅社拆迁赔偿依据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2025标准
#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2024
#最高院拆迁承租人获得赔偿案例
#2025年拆迁赔偿只有房票怎么办
#国家拆迁树木赔偿标准
#拆迁果树赔偿标准
#祖遗户以户拆迁赔偿
#国家修路拆迁房屋赔偿
#旅社拆迁赔偿标准
#旅社拆迁赔偿多少钱
#旅社拆迁赔偿怎么算
#旅馆拆迁赔偿
#旅馆拆迁装修赔偿多少钱一平
#旅游区拆迁赔偿
#宾馆拆迁怎么赔钱
#旅游用地拆迁补偿
#民宿拆迁赔偿
#家庭旅馆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社拆迁赔偿,虚假宣传签的合同用什么案由打官司,民宿拆迁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法人已经离职 但是法人章一直未换 后面还可以继续用他的章签字么,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