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真正的创新之道并非昙花一现的颠覆,而是持续创造可衡量的社会价值。”
近年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分化加剧,群雄逐鹿之下,“小而精”还是“大而全”,成为行业热议的普遍性议题。2月22~23日,由律新社主办的“第三届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律新社2025品牌盛典”在上海成功举办,来自法律服务行业的300余名行业精英云集于此,共商律所品牌突围之道。
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品牌盛典已成为法律服务业年度标志性活动,俨然“律界嘉年华”。本次盛典以“加油·置顶热爱”为主题,旨在持续凝聚各界共识,致敬行业寒冬下的的法律人,鼓舞行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国内领先的行政法大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及律所主任杨在明共斩获律新社4项行业大奖,不仅凸显出在管理制度、专业服务、技术运用、文化建设、品牌策略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雄厚实力,还诠释出了行政法律服务专业的极致化力量。
“以专业力量推动法治进步,这不仅是对我们在明品牌和在明律师成就的认可,更是对行政法律师群体价值的重新定义。”杨在明说。
行政大所的加冕时刻
22日下午,品牌盛典颁奖典礼正式举行。作为法律服务业最具影响力的交流平台之一,律新社颁奖典礼以“专业、公益、创新”为核心,其奖项以严谨的评选机制、前沿的行业洞察与公益导向,确保评选结果兼具专业性与公信力。
本次在明律所分别获得了“2024年精品品牌律所30家”、“2024创新品牌律所”和“2024年度杰出社会责任品牌律所”,彰显出其发展的创新性、均衡性和全面性。杨在明作为律所代表上台领奖。
一直以来,在明律所以行政业务为特色,持续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品牌活力和内在价值。律新社创始人兼CEO王凤梅表示,在明律所打造了以专业驱动法律价值再造的创新生态,在行政法领域的经验积累、学术研究、行业影响等多个维度上实现了突破,还将社会责任深度嵌入法律服务链条,为行政法法律服务行业提供了新的标杆化样本。
在颁奖典礼上,杨在明本人亦获评“2024年度杰出合伙人100佳”。从国内最早踏入行政法领域的律师,到摘取行业多项“第一”的成就,再到带领在明律所这一行业头部大所,杨在明的身份几经变化。近2年来,他对案件代理策略的突破、对专业趋势的前沿探索、对垂直行政大所的统筹管理,在律师界济济人才中独树一帜,成为榜单中行政法领域为数不多的获奖者。
(右三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
专业主义的极致追求
随着法治建设的行稳致远,关于行政诉讼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日趋规范化、专业化,持续深耕业务领域的行政类律所终收获累累硕果,在明律所便是其中的典型。
“深耕行政法业务就像打井,不管碰到怎样的风吹雨打,都要继续往下钻探,一直到把地下水钻出来。”杨在明在品牌盛典上作了题为“‘择一米宽,掘一万米深’——专业极致化的在明答案”主旨演讲。他表示,如果每个人的业务潜力是耕耘一万米,行政法律师就一定要做到深度一万米,这不仅是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每一位在明律师的期望和指导。
“择一米宽”,即明确行政法这一特定的专业领域,不盲目跟风,不贪大求全,敏锐发现新的创新点和差异化机会;“掘万米深”即深度探索行业底层逻辑,并着力提升律所的服务能力、价值创造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在行政法领域内建立更高的专业度和品牌声誉,这便是在明律所的品牌之道。
迄今为止,在明律所不仅是国内最早拥有专业行政律师的律所之一,也是拥有10年以上(行政)执业经验律师人数最多的律所。近2年来,在明律所仍在寻求突破,律所内开辟的特色制度,如“督导律师责任制”、“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等,为提升律师案件办理效率、办理水平、风险把关均起到了显著作用。前者兼顾专业和传承,形成的“老中青”梯队不仅实现了人才培养,也便利了大型案件的办理;后者搭建统一中台,全面化提升律师业务。
社会责任的坚定履行
行政法业务往往意味着政策导向强、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以及民生问题紧密联结,难以处理。而在明律所将专业化团队建设、标准化服务流程与社会责任融合,通过规划与制度、组织与运营等举措,在专业公益、行业公益及社会公益领域设立特色项目,以此来提升律所公益品牌和行业社会责任影响力。这既是战略选择,亦是价值坚守。
一方面,在明律所秉承“大公益”的服务理念,着力推动法律向善,以经典案例推动行政法治的进步,实现价值再造;对于一线办案经验,在明律所则贯彻“律师参与立法”的企业文化,将其转化为实质性的立法建议,仅2024年便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专业的意见,这一创新实践为行业内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另一方面,行政法拥有更贴近国家战略的领域特质和优势,在案件成本、代理效率、举证责任、风险规避上,都有着明显的杠杆效应,能与民商法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创新性地解决很多传统的民商类疑难案件,这就为专业法律力量实质性地化解社会争议、践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行政法领域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民商法的金融、海关、税务、航空都是一一对应的。在行政法领域的蓝海中,我们看见了业务第二增长曲线的存在,也看见了创造更多社会价值的机会。”杨在明说,律所品牌运营是一个长期积淀的过程,需要持续投入和精心打磨。在明律所将继续与行业同行一道,为法治建设贡献专业的行政法律方案。
#典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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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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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