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

咨询

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楼层排水管堵塞谁处理

日常生活中,低楼层的业主可能会遇到下水管道堵塞引起污水倒灌导致房屋内装修和家具受损的情况,污水横流既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严重影响心情,那造成的损失又该找谁索赔呢?


案情简介

王某购买某小区某栋202房屋后,自2021年装修完毕后一直未入住。直到2024年因同单元一楼业主家漏水,多次寻找漏水点但一直没有找到,后检测漏水公司和对门201住户发现王某家门口有水渗出,擦掉后又有水渗出,于是通知了王某。王某接到电话后回家查看,发现污水、污物侵满了整个房屋,地面积水严重,臭气熏天,且主卧卫生间内的马桶仍存在反水现象,当时仍有污水从马桶中流出。此次污水返涌造成王某家中装潢及家居物品不同程度毁损。王某联系了物业,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管道疏通,并对房屋内的污水、污物进行了清理。王某认为,因楼上住户不正确使用马桶和物业公司不及时清理污水管道造成自己房屋被污水浸泡,二者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后虽经街道走访调解但一直没有达成赔偿意见,无奈之下王某将物业和2楼以上入住13户业主一并诉至法院。


审理中,原告王某申请了鉴定,经鉴定涉案房屋内修复费用为2万元,鉴定费为6000元,总计26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与其楼上住户作为上下楼邻居,共同使用同一个主卧卫生间下水管道,应共同维护管道的畅通,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造成原告房屋受损的原因是主卧下水道堵塞导致马桶反水,依照常理推定该堵塞情形应为楼上居住使用的住户所导致,本案中的各被告(业主)在无证据证明其不是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物业公司到达事故现场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通下水管道,并协助原告清扫污水,且前期物业协议中未规定此种情况需要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物业公司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另,根据原告起诉状陈述及庭审查明,原告自2021年装修完毕后未入住,因一层住户家漏水在接到通知才发现房屋受损,原告对自有财产疏于管理,对损失的扩大具有一定责任,据此,法院酌定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对于原告王某的损失,由各被告(业主)各自承担1400元【(26000元×70%)÷13户】,原告自行承担7800元【26000×30%】。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城市高层建筑中,管道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不仅关系到低楼层住户的财产安全,也关系着邻里和谐与基层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下水道堵塞的情况,大部分业主第一时间、第一反应便是将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其实,物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已经尽到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协助义务时,物业公司并不承担责任。若受到损失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情绪化的对待处理类似问题,这并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和问题的解决。


法官在此提醒,厨房和卫生间是日常生活利用率较高的区域,也是生活用水的主要空间,为保障管道排水畅通,居民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正确使用排水管道,切勿为图一时方便随意丢弃杂物造成管道堵塞。作为业主,一方面要约束个人行为,不得将装修材料、食用油脂、蔬菜残渣、卫生纸等物品倒入排水管道致使管道堵塞;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避免因个人疏于管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现受损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作为物业公司不仅要加强对排水管道堵塞危害的宣传教育,还要及时维护、清理、检修业主共用的排水管道。总之,居民和物业公司应共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排水管道堵塞问题,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

#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

#楼排水管堵了怎么办

#楼层排水管堵塞谁处理

#住宅楼排水主管道堵了谁负责

#楼房排污主管道堵塞谁负责

#排水管堵塞导致业主家中泡水

#整栋楼排水管堵塞要业主出钱修吗?

#楼房污水主管堵了咋办

#楼层排污管堵了哪一层负责

#楼房污水主管道堵塞归物业负责吗

#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

#物业污水排水管道维修通知书模板

#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不可随身携带

#hdpe双壁波纹管雨污水排水管道施工方案

#雨污水管道封堵大样图

#排水导致地漏水封破坏图片

#雨污水排水管道内窥检测规范要求

#设计管道小了导致堵塞反水

#下水道堵塞起诉全楼上住户

#埋地雨污水排水管道设计最小坡度规范要求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郑远航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征地补偿费怎么算

26年01月07日
修路征地补偿谁来出钱呢,修路征地标准

26年01月07日
拆迁会赔偿实际经营者吗,修路影响店铺生意谁来补偿损失呢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是谁来承担,征地拆迁能由开发商来承担吗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建路,乡村路扩建占用土地谁来补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26年01月07日
户县新向村拆迁规划图,弟弟借钱,哥哥签字 谁来还钱?

26年01月07日
房子拆迁款是谁来承担,父母的房子拆迁款要分给儿子吗

26年01月07日
女儿外嫁拆迁补偿,外嫁女的女儿能否享受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26年01月07日
房子拆迁要找谁,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

26年01月07日
征收房屋谁来管辖,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26年01月07日
农村污水改造拆迁,农村污水管道改造哪个部门负责

26年01月07日
农村污水管网拆迁环保,农村污水管网存在的问题

26年01月07日
排水管道堵塞致低楼层房屋被污水浸蚀,责任谁来担

26年01月07日
污水管网拆迁赔偿,物权法关于污水管网归属解读

26年01月07日
污水厂拆迁方案模板图片,污水改造还会拆迁么

26年01月07日
街道违规拆迁曝光,央视曝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假工程,是否违法呢?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排污水,商铺从店铺里向外倾倒污水违反了什么条例

26年01月07日
为啥拆迁前要修污水管道,拆迁前为什么要装修

26年01月07日
污水管网征地赔偿标准,农村污水占地赔付标准政策

26年01月07日
污水管网拆迁赔偿保护,物权法关于污水管网归属解读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6年01月07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6年01月07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6年01月07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6年01月07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1月07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6年01月07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6年01月07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6年01月07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6年01月07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