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的10大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
二、企业名称不同
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3种字样对应3种合伙企业形态,不能混用。
有限公司:应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没有本质区别。
三、治理结构不同
1)治理结构
合伙企业:治理结构高度灵活,主要由合伙协议规范。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公司:应当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
2)决议方式
合伙企业:合伙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人数)。重大事项,以全体一致决为原则,以简单多数决为例外。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实行资本多数决(基于出资的多少)。重大事项,以2/3以上表决权通过为原则,以股东全体一致决为例外。

四、出资人数量和出资方式不同
合伙企业:出资人为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企业要求最少有2名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则为2-50人。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公司:出资人为股东,股东人数为1-50人。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
五、出资人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加入的普通合伙人也要对加入之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六、处分出资的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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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