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2017年第13期疑难案件研讨中,梁红丽律师讲述了她所代理的一起西部某省的违法强占土地案件。其中所涉的法律与现实问题,有许多值得思索的地方……
【案情简介:占了停车场种树苗?】
杨某在当地经营一家宾馆,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001年,其向村委会购买了位于宾馆南侧的土地约20亩,并向镇政府支付了名义为草原使用费的土地出让金,村镇两级分别出具了收费收据。涉案土地被作为停车场使用,杨某后在土地上修建了砖房、彩钢棚及围墙等建筑物。2015年,这20亩土地被列入了国道建设项目而面临征收,因补偿标准过低杨某未能与征收方达成一致。
2016年8月,镇政府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涉案建筑均系违法建筑,后又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很快在镇长的带领下实施了拆迁。此后,镇政府竟强占该停车场,并在随后的两个月内陆续栽种了大量树苗,自此这20亩土地被侵占。杨某与镇政府就此事多次进行协商,因为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暂时搁置。
那么,这样的案件究竟反映出怎样的问题呢?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纪召兵给出了十分独特的视角:本案的当事人一定是老实、本分的农民,缺乏足够的维权动力与决心。从案件中不难看出,镇政府强占土地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便涉案土地当初的“买卖”行为不合法,也仍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镇政府无论如何也无权强占)。经当地法院一审、二审,已判决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及组织实施拆迁的行为违法。然而当事人却既未能有效阻止违法拆迁房屋,也未能有效阻止违法强占土地,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事人的依法维权能力有需要加强、提升的地方。
具体而言,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在接办案件时,都会对被征收人进行如下的“培训”,以促使其更好的适应征收维权中的各种突发严峻情况,更好的实现依法维权的最终目标:
其一,告诫被征收人要勇于依法维权,不要对违法行为表现出畏惧的态度。善于维权的前提,是勇于维权。没有必要的勇气和决心,仅凭躺在本本上的法条,维权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个性过于软弱、老实,对征收人员唯唯诺诺,甚至尚未开始谈判就吓得哆嗦、结巴,这无疑是没有必要且需要积极改变的。
其二,关键时刻要敢于露面,站出来表明自己的拆迁维权决心和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那么会对违法的一方产生重要的心理影响。有的被征收人在面对逼迁、骚扰时胆小畏惧,不敢露面,总是躲在屋子里打电话,甚至要等到不明身份人员走后才敢报警,这完全没有必要。事实上,上门骚扰人员的行为是赤裸裸的违法,他们的心里也是极度紧张和忧虑的。被征收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喝止其违法行为,这与躲在屋里不露面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其三,要拿自己的事情当事儿,始终保持足够的积极性。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自己的事情自己不够上心,在聘请转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后又“大撒把”的倾向。对于律师提出的配合要求,不是工作忙没时间就是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拒绝,进而造成时间的白白耽误和浪费。积极与消极,其结果是完全不同的,须知,征收方从来都是很积极的。
其四,必要时脑筋要足够灵活。譬如针对征收中的特定时期、阶段,要有意识的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改变维权动作的频率和力度。这里面有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学问,需要广大被征收人在实践中不断领悟、摸索。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某种意义上讲不是补给房子、土地的,而是补给被征收人的。人的问题,才是决定性的问题,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的睡眠者。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