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女士住在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新村,房屋为90年代的拆迁安置房,全家人长年居住于此。如今,该房屋处于征收范围之内。张女士听说过其所在片区要进行“保护整治”,但从未看到过该项目的有关文件。拆迁方找张女士谈过补偿问题,然而其补偿标准极不合理,是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而后拆迁人员扬言要拆迁,在其恐吓下,张女士终日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全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在此情况下,张女士一家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段福惠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段律师依法接受张女士的委托,帮其全权处理此次征收事务。
多管齐下,抓住主要“症结”
一、“不打无准备之仗”——提出要求人身和财产保护的申请
为此,2017年3月17日段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发出对张女士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的申请。但3月22日上午8点左右,在未达成任何补偿协议,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房屋遭到了暴力拆迁。房屋灭失,原告无处可居,流离失所。拆迁当日,张女士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行政职责,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不法拆迁行为,查处相关责任人员。然而,公安机关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并未做出任何处理。
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起诉公安局和拆迁方
鉴于此,段律师对于海淀分局的行政不作为和拆迁方的违法拆迁行为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法律规定的职责。本案中,公安局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拆迁,查处相关责任人员,构成行政不作为,造成后果严重,助长了违法拆迁的气焰。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违法拆迁行为致使张女士合法房屋被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三、针对争议焦点,各个击破
本案在诉拆迁违法时,争议的焦点主要有:(1)原告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被告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段律师认为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1. 被告拆迁了原告的房屋。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中也承认其拆除了该房屋。另外海淀城管局就违法建房一事向原告送达了谈话通知。以上充分说明涉案房屋系原告所建,被告将原告的房屋强制拆除的事实成立。
2. 被告无违法建设的认定权和执行权。《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第65条,分别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享有对涉嫌违法建设的查处权,而不是被告。
3. 本建筑物并没有影响到市容市貌,被告不应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原告进行处罚。原告所建造的房屋,正处于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到处都是残垣断壁,一片狼藉,试问伫立在一片废墟中的房屋怎样就影响市容了呢?
4. 被告认定原告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缺乏事实依据,拆除程序违法。强制执行行为违法,未出示执法证明,未对物品进行清点。
5. 被告的此行为是属于滥用行政职权,介入拆迁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不能直接参与拆迁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中也申明了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不能直接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被告在拆迁人与委托人谈安置补偿的时候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以被告有滥用行政职权,非法干预拆迁活动的嫌疑,是在帮助拆迁人进行拆迁活动。
6. 被告适用法律错误。被告适用《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实施拆除行为是错误的。该条例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而《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法律。显然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应该适用《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拆迁律师
提示
如遇征地拆迁,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务必保持头脑冷静,不要盲目跟从,尽早咨询专业人士,不要误了“战机”。专业拆迁律师运用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加之最前沿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最终能取得什么结果,事实胜于雄辩,更能证明一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