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收费吗,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还需要每年交村里钱吗

咨询
白玲律师

白玲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 征收拆迁群体性案件

从事法律工作14年,坚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拆迁相关领域及群体案件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公平合理的补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收费吗,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还需要每年交村里钱吗

一、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还需要每年交村里钱吗

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一般不需要每年向村里交钱。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性质与目的

1. 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它确认了农民对特定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

2. 目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2)费用承担的相关规定

1. 颁发证书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重要环节,政府相关部门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农民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2. 承包费用:家庭承包方式下,农民通常是无偿获得承包经营权的,不需要交钱。如果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约定,如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可能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种情况并非每年交钱,而是基于违约行为的发生。

3)特殊情况说明

1. 其他方式承包: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常需要交钱。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已经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

2. 违规收费处理:如果农民在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遇到村里或相关部门违规收费的情况,如以测量费、证书工本费等名义收钱,这些收费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农民有权拒绝支付,并可向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现在农村收土地承包费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如果与村里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式就不应当交承包费,反之就应当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家庭承包以外的)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三、法律规定土地承包需要交钱吗?

法律规定土地承包需要交钱,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创设,这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

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以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为主。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此外,确认了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收费吗,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还需要每年交村里钱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要钱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偿取得吗

内容投稿:冯熙

内容审核:白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收费吗,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还需要每年交村里钱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抵债能否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抵债合法吗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条件,农村土地新规 土地流转需满足四大条件

26年07月16日
农村出租集体土地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注意事项,如何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经营权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26年07月16日
草原集体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集体草地的认定

26年07月16日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是什么意思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租赁经营权使用,村集体可以出租土地吗

26年07月16日
收回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整户消亡的土地收回 有法律依据

26年07月16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哪个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哪个部门负责

26年07月16日
生态园腾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区别

26年07月16日
泰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农村集体地承包合同不规范违反什么规定

26年07月16日
2002年拆迁新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30年?

26年07月16日
私自承包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把集体土地承包个人合法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合法吗?

26年07月16日
土地承包权可以出租吗,承包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别人吗

26年07月16日
村集体土地承包的政策,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承包土地政策

26年07月16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承包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原文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家庭成员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承包期多久,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凭最长年限规定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

26年07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