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是一起颇具典型性的“以拆违促拆迁”案件,在明律师周涛、李春禹详实的运用法律,揭露了行政机关及一审法院未查明涉案房屋究竟是否系违建,就直接推定被征收人没有合法产权进而对街道办的违法拆迁行为不予赔偿的错误认知,十分值得广大被征收人学习、借鉴。
王某与施某在1985年至1986年期间,经义乌县前店乡荷叶塘村民委员会同意在村里建造了四间两层房屋,该房屋一直由两人居住使用。2016年10月14日,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对上述房屋予以强制拆除,致使二人居无定所。2017年6月23日,二人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周涛、李春禹律师代理本案的维权事宜。
针对上述行政拆迁行为,在明拆迁律师指导二人向义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义乌市人民政府经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对申请人恢复原状的复议请求不予支持”。针对拆迁行为及这样的一份复议决定,二人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福田街道办事处对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部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撤销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不予支持申请人恢复原状的复议请求”的复议决定。
2018年1月8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浙0782行初108号行政判决。法院认为,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本案中福田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王某、施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虽经复议机关复议确认违法,但其对涉案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故其要求恢复原状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复议决定事实清楚、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判决驳回两人的诉讼请求。面对一审判决,委托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后附上了施某的死亡证明),请求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
在明拆迁律师在二审代理意见中指出,一审法院并未查明本案所涉房屋具体的建成时间。本案所涉房屋于何时建成直接决定应当适用哪部法律来确认其建设行为是否合法,该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是本案必须查明的一个重大基本事实。一审法院认定涉案房屋是于1985年至2007年之间分次建成,建设时间跨度超过20年。这段时间关于农村建房管理的法律进行了多次调整。本案房屋建设完成于1985年、1995年、2007年,其是否违法、是否应当确权的结果将不同。换句话说,在这段时间建设的房屋即使无证,有可能是违法建筑,也有可能是合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有权进行违法建筑认定及处置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但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前,没有看到一份行政文书或司法文书确认本案所涉房屋为违法建筑。一审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并没有查明建设涉案房屋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了哪条法规、为什么属于违法建筑,却径行认定委托人对涉案房屋没有合法产权,这种认定缺乏事实及法律根据,故该判决理应撤销。
原告之一施某于2017年10月19日死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先中止诉讼。本案一审期间,原告施某死亡,其已经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原审法院并未就该情况进行查实,仍以施某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属于程序严重违法。最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在明律师的上述意见,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从两级法院针对涉案房屋作出的裁判来看,一审法院避开查明是否是违法建筑这一重大基本事实而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以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而撤销其判决、发回重审。最终,涉案房屋究竟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这个问题还是要由一审法院进行查明。二审判决最终为委托人争取了又一次的司法救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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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