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补偿安置未到位,房屋却已被街道办先行拆除。面对如此窘境,除了诉拆迁行为违法进而申请行政赔偿这条路之外,被征收人还有其他维权道路可供选择吗?
【基本案情:街道办拆迁,市政府不管补偿?】
某市人民政府对王先生所在村集体土地组织实施征收并发布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王先生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市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王先生协商拆迁安置补偿事宜,但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王先生的房屋就被街道办事处强行拆除,却至今未给予王先生任何安置补偿。数月后,王先生以邮寄的方式向市政府递交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市政府履行其补偿安置法定职责或对申请作出处理,然而却未能收到任何答复。王先生认为,市政府作为集体土地的征收主体,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申请书》不予处理,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将市政府诉至法院。【律师代理:征收补偿找市政府,成吗?】
案件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是王先生请求履行的补偿安置职责是否为市政府职责范畴。法院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认为,在土地征收实践中,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后的各项实施组织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征收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到安置补偿环节,先由国土资源局或征收责任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方由国土局依法作出安置补偿决定。根据这番理由,法院直接裁定驳回了王先生针对市政府的起诉。

面对这一不利局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聂荣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找准三点迅速扭转局面,证明本案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某市人民政府,并非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第一点,法条依据: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才是组织实施征地的主体。第二点,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通知中明确规定: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此规定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征地主体,在征地过程中负总责的法律地位。
与本案案情相似,(2017)最高法行申8065号周孝杰诉漯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征地补偿安置法定职责一案,该案确认漯河市政府为征收涉案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而非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点,判例依据: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在房屋已遭违法拆迁而补偿安置尚未落袋的情形下,直接起诉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求其履行补偿安置法定职责,是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地位和作用可以说不亚于通过确认拆迁行为违法进而申请行政赔偿。而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市、县级人民政府都是应当对此负总责的部门,这一点几乎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