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说房,说地,说权利,大家好,我是杨在明,欢迎收看《在明说法
》。
作者丨杨在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在之前的节目里,我们给大家讲了很多被征收人拥有的权利。但在法律上,“有权利就有义务”,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朋友们有哪些需要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有会对最终补偿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我们今天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配合征收调查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这些信息可以说都是确定房屋价值最主要的依据。征收部门往往需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房屋的区位、居住成员状况、房屋结构、附属物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房屋及附属物分单元和类别进行拍照、录像、编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此时不仅要积极配合入户调查,还要对调查结果来签字认可。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对于这个重要环节不够重视,要么是坚决不配合、不让工作人员进门,要么是不看结果随随便便就在调查材料上签了字。这些草率的决定都会直接导致补偿数额减少。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抢建加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实践中,个别被征收人仍然存在侥幸心。一方面想着征收方万一“高抬贵手”自己就赚着了;另一方面,看到街坊邻居都在加盖,自己不盖好像就吃亏了。需要明确的是,抢建、加盖本身就是违法建设行为,即使在“暂停公告”发布之前,征收方也往往会通过航拍图等方式将涉案片区内的建筑情况固定下来。想在这个问题上钻空子,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三、配合房屋价值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2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响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则需要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这一义务最终会反映到签字上,也就是被征收人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如果被征收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对评估环节消极回避,拒绝给上门人员开门,更不要提签字确认了。但是,这种做法对于争取补偿不仅没有帮助,更可能由于被征收人在评估环节中存在过错,直接影响后面针对补偿决定所采取的救济。
最后提示大家,履行上面这些法定义务并不会使被征收人受到损失,反而会令征收环节中的违法点尽早暴露出来,使被征收人获得主动。这是今天的《在明说法》,更多拆迁法律知识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在明征地拆迁律师,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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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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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