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北京日报7日报道,一段网络视频显示,6日上午四川省乐山市委书记彭琳在指导检查当地抗洪救灾工作中,对乐山市水务局局长金玉梅提出要求,“河道上的违章建筑一个星期之内给我拆完,拆不完我撤你”!那么,市委书记的“死命令”真的可能依法实现吗?究竟什么办法才能让鸭梨山大的水务局长免除被撤职的厄运,顺利完成拆违任务呢?
老百姓可能认为,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一旦我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拆迁就只能暂停下来。那么一下子半年多就过去了,行政机关在生效判决作出前依法无权拆迁房屋。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根据《水法》和《防洪法》的规定,对河道、行洪区内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有权予以查处并强制拆除的。
《水法》第65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
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防洪法》第55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可见,市委书记的“死命令”并非一拍脑袋、脱口而出,毫无法律依据。当地水务局确应加强检查监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过,“死命令”中提出的一个星期拆除违建的要求,这么短的时间,能实现吗?还真没准。
大家别忘记还有这一招——立即代履行。
代履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法》中规定了有关代履行的适用条件及实施程序。
该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该新闻报道的背景是,竹公溪是一条贯穿乐山市区的河流,周边居民利用地理优势,私自占用溪边河道的行为较为严重。
进入8月以来,乐山市出现区域性大暴雨天气,造成中心城区多处崖壁塌方及城市内涝。在部署抗洪救灾、恢复秩序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河道旁仍有违建,这也就不难理解,市委书记为何要当众大发雷霆了。
紧急防汛期内,行政机关为了防洪抗洪、抢险救灾,出于排除妨碍的迫切需求,完全可以依法决定立即代履行,立即清除阻碍行洪的违法建筑。毕竟,严重洪涝灾害将危及大家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不止一种,在不同情况下的实施程序也有所不同。一个星期拆违建,可不是说说而已!这一点,给部分涉及违法建筑的当事人敲响了警钟。

在明律师要提示大家两点。
第一,各位当事人一定要依法建设房屋,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建房后依法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有时,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就绝不仅是可以限期改正、自行消除影响的问题。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侵入河道、行洪区建设,既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
第二,如果房屋涉及征收拆迁,行政机关的行为确实存在“以拆违促拆迁”情形,你也要及时委托律师采取行动。否则,房屋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强制拆除,将给维权过程造成极大的困难。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