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事项都包括什么

咨询

我国的征收制度随着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至今,已运行了五年六个月。总体而言,房屋拆迁制度已经完成了初步转型,从一开始的如履薄冰到现在的逐步完善,是全社会征收人、被征收人、法官、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不能否认的是,即使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的提纲挈领,我国的房屋拆迁制度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在

房屋拆迁

实务中,诸如主体不合法、程序不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加剧,已经造成了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尤其是由补偿不合理引起的拆迁、血拆,更是征收矛盾突出的根本原因。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房屋征收中的核心内容,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财产性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对被征收房屋价格的评估。《征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价值是货币补偿标准的依据,也是产权条换进行差价结算的依据,更是补偿决定的依据,可以说评估价值是否合理与征收补偿是否合理具有直接关联。依法评估与依法补偿具有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现笔者将综合现行评估法律法规,对房屋拆迁中评估环节的几个重要问题作出梳理。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沿革


根据征收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房地产估价师组成。我国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始于1993年,建设部、人事部借鉴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共同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制度运行两年后,建设部、人事部于1995年3月22日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确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制度,自此,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正式确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已经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体系,在房屋拆迁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因房屋拆迁时代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有房地产管理部门内设机构的时代背景,即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已经建设部的要求改制为独立的责任公司,但在征收制度的今天,评估机构仍然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房屋拆迁实务中,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法、评估原则等都有着更加专业、科学、严格的要求。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我国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分为一、二、三级资质等级。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核定为三级资质,并设1年的暂定期。除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房屋征收拆迁评估项目外,其他房地产估价机构都有从事征收评估的资格。故,可以行使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范围非常广阔,为了保障评估对象评估结果的公正,《征收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对评估机构的选定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房屋拆迁评估

方法


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使用的常用估价方法包括以下几种: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长期趋势法等。因房屋拆迁补偿原则实质是一种赎买政策,即征收部门首先通过市场价格购买被征收房屋,然后进行拆除,故房屋拆迁评估最适宜的评估方法应该是市场比较法。但适宜并不是唯一,依法法律规定,当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价格评估机构对同一估价对象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根据已明确的估价目的,若估价对象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应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不得随意取舍;若必须取舍,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陈述理由。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规范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八个部分:l、封面;2、目录;3、致委托方函;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6、估价结果报告; 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具体而言,一份合法完备的评估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1、估价项目名称; 2、委托方名称或姓名和往所;3、估价方(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和住所;4、估价对象;5、估价目的;6、估价时点;7、价值定义;8、估价依据;9、估价原则;10、估价技术路线、方法和测算过程;11、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的理由;12、估价作业日期;13、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14、估价人员;1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声明和签名、盖章;16、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17、附件,附件中通常应包括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图,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估价对象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等。另外,估价报告中应充分描述说明估价对象状况,包括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其中:1、对土地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形状,四至、周围环境、景观,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现状,权属状况。2、对建筑物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层数,建筑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质量,建成年月,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地基的稳定性,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利用现状,权属状况。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送达及救济途径


《评估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评估报告是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最重要的依据之一,评估报告必须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持有怀疑时,可依照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行使权利。如《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房屋征收法律体系中,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房屋拆迁评估行为必须严格遵循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及公平原则,并正确适用法律,以保障各方权益,维护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房屋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


声明: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谢绝任何未经授权转载,违者必究。授权联系:info@zaiminglaw.com


相关文章:

【在明说法】杨在明:评估报告该如何正确的送达

【在明说法】杨在明:令人纠结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在明说法】杨在明:拆迁评估报告中的陷阱

你可能收到了一份“假”的征收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评估,你不可不知的那些事儿


相关搜索词:

房屋拆迁价值评估

,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

,

农村土地征收维权

,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征收评估事项都包括什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25年08月14日
【棚户区改造】常见违法行为:补偿安置项目“缺项”,变相剥夺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补偿】面对征收拆迁,我们该如何选择补偿方式?

25年08月14日
村民自治作出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女性权益就能被排除吗?

25年08月14日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25年08月14日
祖传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25年08月14日
被拆迁方冠以“违章建筑”,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

25年08月14日
房屋安全综合整治却下限拆决定,拆完后拆除决定被确认违法!

25年08月14日
砀山征地赔偿标准:安徽省砀山县新农村建设进度和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补偿费用分类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可以抵押给银行吗

25年08月14日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补偿赔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2018农村宅基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拆迁】农村宅基地早已纳入城镇规划区,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面对拆迁,该怎么办?(六):以打促谈,及时利用协商平台达成协议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征收补偿

25年08月14日
企业拆迁补偿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补偿得话,房间和现钱哪个好?当你看到权威人士说的话时,你可能会感到惊讶。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是否有关系

25年08月14日
「在明普法」杨在明律师:拆迁补偿款被村委会乱分配,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区别?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能确权吗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25年08月14日
2019年北京农村征地拆迁赔偿要给农民这五项补偿,少一项你可得注意了

25年08月14日
置业法眼第5期:拆迁户遇到下岗,开发商又为何5倍赔偿?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课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详解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补偿给宅基地使用人还是房屋所有人

25年08月14日
三部门连发通知: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养殖场不能再一律关停了!

25年08月14日
征收九十年代自建房屋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中征收方的6大“手段”之二:逼

25年08月14日
面对拆迁,该怎么办?(六):以打促谈,及时利用协商平台达成协议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赔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5年08月14日
政府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该如何继续维权行动?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25年08月14日
政府拆迁居民房屋是合法的吗?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补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政府征收幼儿园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各地方土地征收拆迁赔偿标准明细

25年08月14日
2020年4月21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调查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兖州市杨先生等人与兖州村委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某某诉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拒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旧城改造是先搬迁后补偿吗

25年08月14日
2019年2月21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史某某、闫某某诉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房屋征收认定办法有玄机

25年08月14日
土地被征收,拆迁补偿怎么算?你能拿到多少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如何安置

25年08月14日
2019年1月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海安汤先生诉海安市环境保护局决定书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20年8月12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本所王金龙律师团队代理的谢某某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