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是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一方常用的维权手段。通过诉公安局,可以有效将政府部门拉入维权程序之中,力求从庭审、协商中获取更多与征收项目有关的重要事实信息,对最终的谈判、博弈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案中,公安机关面对在明律师依旧没能“全身而退”,经历一番激辩后仍被判败诉……
上诉人(原审原告):任女士,河北省石家庄市人
代理律师:李顺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基本案情:只登记不办事】
2014年9月的一天,委托人任女士之女何女士报警称,其在当地某村的房屋遭人拆迁。接警后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某警务站警务人员出警将报警人何女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对其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次日,何女士称其房屋继续被拆再次报警,警务人员认为其重复报警,只进行了登记。后派出所警员进行了涉案现场的拍摄、涉嫌人员的走访询问等法定环节。2015年4月,何女士再次就其房屋被拆报警,警方再次做了登记。2016年3月任女士向分局邮寄递交了立案查处申请书,请求查处其房屋被多次拆除的违法行为。但长安分局自始至终只是进行询问、登记、走访等行为,却未依法制作受案回执单并送达给报案人,且在办案中存在诸多程序违法之处。任女士一纸诉状将分局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分局对2016年3月的立案查处申请书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违法,并责令被告分局依法履职。
【胜诉:没有受案回执,不成!】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分局的现场拍摄、询问、登记等行为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法定调查职责,不存在未依法履职的问题,对原告任女士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李顺华接手此案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明显错误,指导委托人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李顺华律师详细列明了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的诸多疏漏,可谓事无巨细。仅举一例:在案件调查中,被告分局竟将报案人何女士作为了被辨认对象,让涉嫌拆迁房屋的不法分子对报案人进行辨认,这一做法实在令人哭笑不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5条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办案的警察可以让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据此,这里只能是何女士辨认涉嫌拆迁人员,而不能反过来辨认,被告分局的上述荒唐做法明显系程序违法。
面对李顺华律师的缜密论证,被上诉人理屈词穷,只能用一审的那套说辞应对,强调自己“作为”了。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报案人,一份附卷。本案中,任女士邮寄送交立案查处申请后,分局没有制作受案回执,也没有及时调查处理,违反了上述规定。且本案中任女士的起诉系针对其2016年3月邮寄的这份查处申请书未进行调查处理的行为的起诉,分局以对任女士此前的多次报警进行了处理为由进行答辩,本院不予认可。此即所谓的“答非所问”,答得再多也是无用。
2017年5月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冀01行终12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此前的一审判决,限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任女士的立案查处申请予以受理。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原告任女士胜诉。
声明: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谢绝任何未经授权转载,违者必究。授权联系:info@zaiminglaw.com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