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古罗马的西塞罗在其名著《法律篇》中提及“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最近,拿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所作胜诉判决的甲对这句话有着强烈的共鸣。
甲是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某村村民,2013年11月,因南大地区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名下宅基地和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动迁过程中,他试图了解所在村及下属村民小组向驻村企业租赁土地的具体范围、面积、相应的租赁合同等情况,但苦于缺乏实现路径。与此同时,动迁补偿安置事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也使得他所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2017年4月,他决定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提供一揽子法律代理服务。两位承办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从宏观上拟定了办案方略。
【办案经过】
办案第一辑:石沉大海的两份申请
村及其下属小队租赁给本村范围内企业的所有土地的占地范围、面积及其相应的租赁合同等情况直接影响涉案房屋的征收补偿,关系到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显然属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据此,两位律师指导委托人于4月19日向村民委员会书面申请村务公开。
因没有收到村委会的答复,在承办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又于6月23日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大场镇人民政府提交了书面申请,请求督促村民委员会就其村务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然而,这一份申请仍旧犹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办案第二辑:细节辩论赢胜诉判决
2017年8月下旬,黄艳律师将一份以大场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起诉状交给甲,指导其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场镇人民政府限期履行督促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的法定职责。
9月25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庭审经验丰富的杨念平律师参与了本次庭审。被告镇政府当庭答辩未曾收到《申请书》。对此,杨念平律师周延地展开了“质辩”:原告于6月23日向被告邮寄了一份邮政EMS快递,并在快递单上备注:“申请书责令村务公开;二、建房户主姓名”。原来,在该快递中,原告不仅放了一份督促村务公开的《申请书》,还放入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获取“2005年所在村农民建房审批中批准翻建户的户主姓名”的政府信息。经查询邮政EMS邮件全程跟踪系统,该快递于2017年6月23日收寄,收件人为刘建中镇长,于次日妥投,由他人收。结果,被告对第二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信息公开
答复。显而易见,邮政系统显示的投递成功信息,结合被告对快递内容之一所作的信息公开答复,已经形成证据链,充分证明被告收到了原告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
在充分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说理面前,被告的否定答辩显得单薄无力。主审法官最终采纳原告全部观点,并据此于9月30日作出(2017)沪0113行初225号判决,认定被告具有对下辖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村民反映的村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责令纠正的法定职责。被告对原告的申请未给予答复,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据此,法院判令要求被告大场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对《申请书》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给予原告答复。胜诉的到来也为甲的维权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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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