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收方未将征收土地公告进行公示张贴,被征收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才得知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在针对征地批复提复议时,省政府却以超期为由直接驳回了被征收人的申请,且对方竟用虚假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对该公告进行了张贴。在此情况下,被征收人只能丧失复议权利了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孟临寒拆迁律师将以这样一起案件为大家解答疑惑。

2018年11月左右,某村委会通知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将对包括委托人王女士房屋在内的村进行搬迁改造,随后村委会陆续发布通知并开始实施拆迁。
因相关
委托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身权益,依法提起了行政复议。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接以复议超期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复议申请。
于是梁红丽律师团队指导委托人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然而在诉讼中,被告省政府竟出示了其已张贴了涉案征地批复的证据,但村民均未见过该公示。
被告认为,原告房屋所涉批复的公示时间为市政府于2019年9月3日张贴的《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的2019年9月18日,原告却于2020年6月1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明显已超出法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被告提供了其已尽到公示义务的照片进行佐证,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此深感无奈。



梁红丽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对证据材料梳理后,案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逆转。被告提交的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就是“张贴公告照片”,但梁红丽律师发现,此公告照片中,明显看到了公告栏上出现了“2020年5月现金收支公布榜”,且该公布榜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照此推理,该份证据系2020年6月8日以后拍摄,是事后伪造的一份照片证据,不能证明市政府于2019年9月3日张贴公布《征收土地公告》这一基本事实。因此,被告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应予撤销。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梁红丽、孟临寒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本案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对于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有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本案中委托人于2020年5月15日方才通过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得知省政府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了涉案征地批复,6月1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仍在复议期限内,并未超期。
行政复议是征拆案件中实现权利救济经常采用的手段,但许多被征收人经常会因为不知道有这项权利,导致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甚至有的被征收人完全不知征收文件何时作出,在申请信息公开后才得知文件的具体内容,发现文件诸多违法点,申请行政复议时却被莫名以超期为由驳回申请。因此,广大被征收人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开始计算的。已经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定要积极申请行政复议,否则过了期限,申请就会被驳回了。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对相对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机关以及申请复议的期限。
如果行政机关未告知,可以推定行政相对人自始至终不知道有这项权利,会对申请期限的计算产生影响。当然,这个期限也不是无限延长的。根据相关司法判例,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是20年。
在征地拆迁案件救济中,法定期限尤其关键。梁红丽律师团队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遇到征收,别乱了阵脚,及时寻找专业律师找突破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