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种补贴也是陆续下发,比如农村宅基地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国家今年就作出了新调整,想知道补贴金额有多少吗?
导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目前在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部分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可参照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
导读:在征收实践中,以“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名义启动的项目中,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变相强制村民搬迁腾退宅基地上房屋的情形时有发生,村民的土地权利乃至房屋产权均可能遭遇严重的侵害。
宅基地属于《土地管理法》范畴的法律概念,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造的用于生产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以及庭院的集体建设用地。
与宅基地相关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其属于《物权法》的概念。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虽然《土地管理法》规定了集体土地收回制度,但并未规定“适当补偿”的标准,其只能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土地征收标准。
在我国,村民的自治其实是国家权力干预下的自治。就村民自治的“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而言,也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一户一宅”等《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在明律师根据多年来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提出以下4条路径供广大被征收人参考借鉴。
宅基地上还没有来得及盖房或者说没有房子、房子毁损、灭失了,遇上拆迁时,会不会有补偿呢?
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步骤只做了部分规定、明确,尚有许多重要环节,尤其是牵涉补偿问题的环节有待厘清。
胜诉要旨:宅基地使用权不因他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事实而发生转移。在将自己的宅基地交由他人建房并居住使用的情形下,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仍有权获取针对宅基地的腾退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导读:宅基地上建造的多层建筑归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适当,这是个尚存争议的问题;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则没有任何争议!
导读:近年来,因为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很多农村地区都面临着拆迁。由于拆迁的补偿款非常可观,很多朋友甚至会在心里默默祈祷“快来拆我家”。
农村楼房占地拆迁主要是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按照集体土地的市价进行补偿。主要依据为《土地管理法》。
导读:我们都知道,农村户口的村民可以依据户口申请相应的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一户一宅”原则,这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
导读:在过去的八至十年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始终是包括自然资源部在内的国务院多部委积极大力推进的工作。
导读: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合同,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关于有效合同的要件,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