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是:
1、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2、土地收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统一规划拆迁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
3、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
(2)集体债务审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如果有集体债务情况,需要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列入土地开发成本中。
(3)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批准。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房屋如果进行实物安置,应当就地就近安置。
4、建设: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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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等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等,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三)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 [2020]34号),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