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在明律师要更正大家这个错误观点,对于违法建筑,正确观点是:违法建筑无论多久都不会转变为合法建筑,所以就算违章建筑即使超过2年仍然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虽然建了两年没有发现,但因为违建的存在,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即便违章建筑超过2年,也会被强拆。
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在明律师来解析下这个问题。
首先,为什么说老百姓基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识是错误的呢?
实践中,由于老百姓法律知识浅薄,征收方为了其他利益考虑故意混淆视听,断章取义,故而造成老百姓以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说的就是违法建筑超过2年就不再处罚,当然就不能被强拆了。
但《行政处罚法》完整的二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上述条款规定的2年时效是指违法建筑作为持续性的违法行为,是应当在违建自行拆除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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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等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等,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三)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 [2020]34号),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关于对海贸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潮声路南侧地块安置房价格为9370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10100元/㎡,配套非机动车库价格不高于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