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广大农村地区,牵涉宅基地的使用、建设问题往往是错综复杂的,绝非法律规定的那样简单、直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律师日前就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宅基地批给了A家,而A由于生活困难无钱建房,遂将宅基地交给B家建房并使用。现在遇到了征收项目,补偿款都被B家领走了,那么A的补偿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基本案情:“房地各家”的后遗症
委托人李先生一家早在1988年即申请获批了宅基地建房,村委会、乡政府均同意了建房的规划意见。宅基地面积共0.28亩。然而宅基地取得后,委托人一家因生活困难而无钱建房,遂决定将土地“交”给同村关系较好的张女士一家,由张女士建房并居住使用,委托人一家则靠租住本村的公房度日。
此后,委托人一家经济条件好转打算建房,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被告知其已经取得过宅基地,无权再次申请。无奈,委托人一家只得与张女士多次协商要求返还宅基地,均遭到推脱和拒绝。期间,村委会也进行过协调,委托人起诉后又因故撤诉。2016年,涉案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拆迁办就此问题进行协调也未取得进展。最终,张女士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领取了总价值高达38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
见此情形,李先生一家聘请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律师帮助维权,希望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补偿。
胜诉:不当得利须返还!
马丽芬律师经对案情的分析研判,认定李先生一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据是十分确实充分的,遂决定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张女士返还拆迁补偿中的不当得利。庭审中,张女士一家辩称涉案宅基地后来大队批给了她们,已与李先生一家无关。然而李先生提交的证据却显示,宅基地当初确实是批给了他们,后才由其长辈亲属自愿交给了张女士一家建房居住。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张女士在宅基地上建房并不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原宅基地占地186平方米,根据项目补偿办法,每平方米使用权补偿费7000元,共计1306000余元,张女士无权取得该利益,应予返还。至于原告主张的工程配合奖、综合补助费等则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作出(2017)京0106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李先生等人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1306000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马丽芬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这种“房地各家”的情形,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人而言无疑是较为不利的。通过判决看,其最终能够拿回的仅是地这一部分的补偿款,而对房屋及与拆迁相关的奖励、补助费用则难以主张。在“一户一宅”的法律背景下,看好自己的宅基地,将自己的土地、房屋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是广大农民在面临征收时获取理想、满意补偿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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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