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地方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安置途径,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可发放给被安置人……对土地被全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撤销建制,实行“农转非”的,其征地费用应全部用于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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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主要是加快化解此前法律法规和政策迟迟无法解决的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的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均可参照该通知文件执行。
近年来,因城镇化的发展,土地征收带来的利益,使得农村村民违规加建住房、未经批准突击建房、批少建多或者未经批准将原合法建筑拆除扩建、或在农用地上擅自新建住房等情况屡见不鲜。《城乡规划法》规定了违反规划的
为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76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1号)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导读:回迁、安置、办证等问题,均属于征地拆迁领域的后续性事项,所涉矛盾均发生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土地、房屋遭收回、拆除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