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多家权威媒体报道,2019年6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重点部署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的工作。而根据7月1日住建部副部长黄艳的表态,全国有17万个城镇老旧小区待改造,涉及居民上亿人。那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明确提上日程究竟意味着什么?此前轰轰烈烈开展多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会受到何种影响?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改”又有着怎样的联系和区别,新政的出台又会对老百姓未来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呢?本文,在明律师结合政策和法律为大家做一番浅析。
城镇老旧小区指的是城市或县城建成时间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缺项较多的住宅小区。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愿望强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住建部指出,其重点改造任务是建设小区水、电、气管网,道路通行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增设无障碍通行设施并配建停车设施。
在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由此可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项目在性质上十分类似,均系“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都以“建成时间较长、配套设施老化”为其改造对象的主要特征,改造过程也均坚持“市场参与”原则。
但此三者显然存在程度上的差异,即“危改”所针对的对象应是“城市危险房屋”,即房屋已经面临迫在眉睫的居住使用安全,不搬迁随时可能发生“塌楼”等严重公共安全事件;
“棚改”所针对的对象名为“棚户区”,从定义上更突出集中、连片存在各类严重隐患问题的片区,且后来其范围逐渐从城市、国有工矿扩张至城中村、城郊村等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棚改虽也以征收、搬迁为主要方式,但并不排除改建形式,且其明确与“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相衔接。
故此,我们完全可以将此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视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一种延伸辐射。
显而易见的一点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形式将限制在“改造”范围内,而不再涉及老百姓关注度更高的征收、拆迁。也就是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城镇老旧小区被纳入此轮改造范围,在可预见的几十年内其征收拆迁的可能性将变得微乎其微。
在明律师不得不讲一句发自肺腑的话:目前正在经历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请务必珍惜眼下的搬迁安置机会,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补偿权益的基础上充分配合项目推进。
日后你就是想搬,也未必有机会了……

那么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究竟以何种方式推进呢?国务院常务会议事实上简明扼要地给出了答案:
要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根据现阶段已经在实施中的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在明律师为大家总结以下4个要点:
在此基础上,由“自管会”负责征集、协调居民的意见,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密切沟通配合,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先服务后付费”等创新管理模式落实长期缺失的专业化物业服务,进而逐步解决停车难、老楼加装电梯及前述基础设施老化更新问题。
也就是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社区居民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敢于站出来承担责任。如果大家都只提意见、批评而不愿意付出、承担,将牢骚、抱怨一股脑地推给社区居委会甚至街道办事处,那么改造便无从谈起。
一般而言,楼龄在2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多包括以下4种产权关系:一是原有国营单位的公房,始终未进行房改,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显然仍在“老国企”一方;二是已经由原单位职工出资购买为私房的“房改房”,此时房屋所有权归拥有产权的职工所有,维修问题可以继续由原单位负责,但所有权人必须付费才能享受服务;三是房改后又入市交易的商品房,谁买的谁来承担相关费用;四是仍由几家单位“共管”的公房,那么共管的各家都得出钱。
故此,实践中一些老旧小区居民仍抱有“产权单位管一切”的认识是于法无据的。比如你多年不交物业费,那么享受不到较好的物业服务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总而言之,大家要看明白一个事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是“二选一”的关系,一旦被纳入了前者,后者就基本与所涉小区没关系了。而其最重要的区别其实就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按“自选菜单”改,改不改得看你居民愿不愿意掏钱;后者则具有行政强制性,主要是征收方给予搬迁居民补偿安置。
与此类似的是,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的“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项目中,若居民在一个月的期限内未主动申请腾退,则转入申请式改善阶段,同样需要居民自掏腰包去选择改造项目。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和老旧小区居民的是,政策具有灵活性,可谓“瞬息万变”。把握住了机会,和没把握住机会,若干年后的结果很可能完全不同。杜绝漫天要价、“补偿10套房”的过高补偿诉求,在能够确保公平、合理征收补偿的前提下灵活地选择货币补偿、外迁安置等选项,确实值得大家好好思考、斟酌一番了。
有句老话,叫“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儿了”……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