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以往的房屋征收维权过程中,一旦房屋遭遇拆迁、偷拆或者误拆,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证明准确的拆迁主体。这时就需要通过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来寻求线索,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或者拒绝提供线索,当事人就需要再针对公安机关提起相应程序要求履职。这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不过,在过去的一年中,一些案例的判决更加有效地保护了遭遇违法拆迁当事人的权益,为同类案件确立了新的裁判原则。本文,在明律师为您介绍,这些案例为被征收人2019年的维权带来的新变化。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接连作出了大量司法判例。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以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为例,推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责任主体(区政府)为拆迁主体。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以韩锋诉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为例,推定集体土地征收主体为拆迁主体。这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极大的福音,对2019年的拆迁维权产生了重大影响。
以往我们强调,如果你发现了无故断水断电、房屋被破坏等逼迁迹象、拆迁先兆,家中一定要留人,防止房屋被偷拆而你却没有任何有力证据证明拆迁的实施主体是谁。而现在拆迁主体可以由司法机关以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无需过分担心这一问题,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举证证明房屋是在其不知情情况下由其他民事主体拆迁的。但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家中仍需尽量做到不间断留人看守。一般而言,无人居住房屋被偷拆的概率远大于有人居住房屋被拆的概率,这叫做“破窗效应”,老话讲叫投鼠忌器。为了保存维权筹码、获得更多证据,在明律师还是建议被征收房屋中在补偿协议签订前尽量留人居住。

一般而言,在明律师在办案中会指导当事人在房屋被拆迁时,尽量拍摄照片以证明拆迁主体,尤其是拍摄拆迁现场的指挥、领导人员及其乘坐的车辆号牌等身份识别信息。但有时拆迁现场形势紧急,拆迁人员发现有人拍照摄像,往往会引发新的冲突,加上拆迁现场不同身份的人员混杂在一起,还有大型机具器械作业,这样混乱的环境容易对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二次伤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量判例无疑会适度减轻当事人举证的压力,减少当事人的心理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冲突。
不过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拍照、摄像、录音等取证工作仍然要坚定不移去完成,能有尽量要有,能清晰尽量别模糊,能全面尽量别局部。如果实在要“挨揍”,那么先自保总是没错的。
在涉及违法拆迁的案件中,具体实施拆迁行为的往往是诸如乡镇、街道办等征收实施单位,在以它们为被告起诉时,管辖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推定原则,在区、县政府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很可能推定拆迁由其实施。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包括土地征收),征收主体均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此情况下,起诉时将其列为被告,一审管辖法院就是中级人民法院,若发生二审,就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就能满足此类维权案件对提高审级的迫切需求,对案件的审理有利而无害。
由在明律师代理的许水云案件就充分说明了提高审级的重要性:再审摸到最高院,结果为广大被征收人赢得了这样一个难得的历史性裁判。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总“趴”在下面有时是难以解决问题的,这需要广大被征收人在维权中慢慢去体会。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个判决都遵循了新的裁判原则,在推定拆迁主体;确立全面赔偿原则等问题上保护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大大增加了维权成功的几率。但是我们依然坚持维权要趁早的理念。如果能在征收项目的早期发现违法之处、及时采取措施掌握主动权,就不必等到房屋被拆除后再想办法事后救济了。相对于打到最高法赢得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我们更希望帮助大家不进法院的门就拿到这笔补偿。而要实现切实控制维权成本的目的,在前期房屋尚在时多做一些工作的确是有必要的。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