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可诉行为不再以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加以划分。实践中,诸如强制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的可诉性也逐步得到认可。而在确认拆迁行为违法的诉讼中,无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还是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均为确认拆迁行为违法。进一步具体也只是具体到拆迁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地点或是该行为针对的对象,如确认某某行政机关某时拆迁某某位于某处房屋的行为违法。但是,就拆迁行为而言,其中可能包含多个行为动作,侵犯了当事人不同的权益。可见,正确界定确认违法的效力范围尤为重要。它决定了当事人主张的赔偿权益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般来讲,拆迁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价值、屋内物品、附属物乃至停产停业损失,这些损失在确认拆迁违法后请求赔偿往往能够得到支持。但是,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殴打、侮辱、拘禁等行为,给被征收人造成的身体健康、名誉乃至精神损失能否得到赔偿,就需要在认定拆迁行为合法性的同时对上述行为合法性一并进行认定。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
团队认为,确认拆迁违法案件中,是否应当一并认定殴打等行为合法性的判断标准是连贯性标准。
具体来讲,就是殴打等行为与拆除房屋的行为是否具有逻辑关系。这种逻辑关系不要求时间和空间的密切相关,但在逻辑上应当具有相当的联系,即承担拆迁行为法律责任的主体在拆迁行为实施前后的其他行为是否与拆迁行为基于同一目的,且针对同一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李顺华律师团队认为,被征收人以外的当事人虽然不是拆迁行为对象的产权人,但在拆迁行为中其另外的合法权益受损,对拆迁行为也应当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否则其权益将无从救济。
起诉人的权益被侵犯即可起诉。只要该被侵犯权益满足合法性要求,起诉人即具有原告资格,至于该权益种类、性质,均不影响原告资格的获得。在此前提下,殴打等行为作为同一行为的组成动作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应当一并赔偿。
维权实践中,也多次出现过征收方在拆迁前将被征收人带离现场实施拘禁或殴打,以便现场工作人员实施拆除的情形。故此确认违法判决的效力也应当及于这类殴打行为。
此种情况与非现场殴打被征收人较为类似,目的也是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实施拘禁或殴打,以便现场工作人员实施拆除。因此,被征收人以外的人在拆迁现场以外被殴打,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被殴打与拆迁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否则,当事人应当另行主张权益。
以上就是拆迁过程中发生殴打、拘禁、侮辱等行为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作出不同的选择,或是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或是通过报警等其他方式寻求救济。在赔偿案件中,虽然医药费等损失相较房屋价值损失而言属于小头,但本着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一并主张医药费等赔偿,人民法院也应当一并对殴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一并判决。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建议大家,当您分辨不清上述4种情况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征收维权律师,让律师为自己的维权活动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